买假房产证骗准岳母落网
2013年01月31日0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不买房,未来岳母就不同意结婚!”这可急煞了刚毕业不久的男青年庄某,虽然硕士毕业的他月薪已近4万,但面对未来岳母的买房要求,他竟然谎称他母亲已在珠江新城为其买了房子。未来岳母要看房产证,庄某花费了1万元找人造了个假房产证应对。造假证的人保证说他做的假证能通过查册,他就陪着未来岳母去“验证”,谁知道在房产中心查询时被识破。昨日,记者从黄埔区检察院获悉,庄某被警方拘留后,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并协助抓获制售假证的嫌疑犯,故对庄某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谎称妈妈已为其买房
现年30岁的广州男子庄某,硕士毕业后在广州一家投资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近两年因为工作业绩突出,庄某颇受公司老板器重,月薪也升至近4万元,此外,公司还专为其配了一辆宝马轿车。眼见自己的事业蒸蒸日上,庄某欲打算与恋爱两年多的女友结婚。
“想要和我女儿结婚,你有房子吗?”去年10月,庄某正式向女友家人提出在2013年1月4日当天结婚打算,但通过多次交谈,未来岳母都没有直接同意庄某的结婚请求,而是提出要在广州市区中心购买一套住房的要求。而庄某虽然月薪可观,但毕竟才工作不久,一时半会无法凑够买房的首期付款。于是,庄某谎称自己已有一套位于珠江新城的房产,系前几年母亲为自己购买所得。实际上,庄某只是该套房产的承租人,去年7月以月租1.2万元价格将其租赁下来。
花1万元买假房产证
为了顺利瞒过未来岳母,庄某决定用假证蒙混过关。去年11月上旬,庄某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制售假证的郭某。起先,庄某也有所怀疑,担心岳母会识破假证,但郭某信誓旦旦保证所办理的假房产证肯定能顺利通过查册。为此,庄某共花费1万元人民币要求郭某制作珠江新城房产的房产证。
不曾想,未来岳母相当谨慎,在看到庄某的假房产证时,又提出要求和庄某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验证。去年12月17日,庄某陪同未来岳母一起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孰料,查询当日,却被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进而报警案发。
检察官
这种行为很不理智
房产证属于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件,本案中庄某有偿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颁发的房产证,其行为显然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如果罪名成立,或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经办检察官告诉记者,鉴于本案中庄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能对其作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检方或将对庄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经办检察官指出,庄某的行为是很不理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在准丈母娘将房子作为结婚条件时,可以选择向亲朋借一些钱,凑够房子的首付,也可以选择坦诚地向对方说明情况。为此,经办检察官提醒市民,遇事需理智,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记者 章程 通讯员 潘栋)
作者:章程 潘栋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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