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0个中央一号文件昨天发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培育新型农业组织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共分7个部分。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文件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文件提出,新增加的农业补贴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不过,中央鼓励在它们发展的同时,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尊重和保障农户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流转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大户要有几十亩地 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专业大户承包的土地要达到一定规模,至少有几十亩地,而且种地要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家庭农场就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的一种经营形式,它要求家庭成员要作为主要劳动力,租地的期限比较长,农业机械装备还要达到一定的水平;农民合作社则是农民自愿联合组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主要特点是吸收入社农民,进行规模经营。
报道指出,过去,在我们的农业生产经营中,小户、散户占的比重比较大,这就导致生产效率不高。今后,上述三种生产经营主体,将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换句话说,将来我们的
农产品大部分要靠这几类经营主体来提供,而这也正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综合新华社央视报道
一号文件7部分内容 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
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解读 并非否定家庭承包经营制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是不是意味着实行了多年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可能改变呢?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纵观世界各国农业生产经营,没有不以农户为主的。农业搞得再好也还是以农民家庭为主,只不过规模大小有差异。轻易地否定农户经营制度,我们是不赞成的。
从农业经营主体来说,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这一点不能动摇。
一些人认为家庭经营是落后的,规模小,不能实现现代化。但迄今为止,没看到哪个国家农业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
陈锡文说,随着科技进步、农业发展,在有些领域,如设施农业,用公司、企业化经营的形式也许有优势。但按照工业化的生产,必须有工业化的条件必须可以精确监控、标准化生产、对劳力付出也可以标准化计量,大田生产还是要靠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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