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解读: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终大步前行
2013年02月02日14: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1月31日发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试点稳步扩大试点5年基本完成,这一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其深远影响将不亚于农村税费改革。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现已结束的全国首批50个县确权登记试点受到中央肯定和农民欢迎,共有1642个村完成确权。第二批试点名单即将公布,在认真总结登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业部将研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
首批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2008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2008年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2009年要求“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2011年进一步强调要“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2012年再次强调“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直至刚刚出台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要求。
为贯彻中央要求,从2009年起,农业部就挑选了8个省份进行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探索,到2011年3月,农业部等六部门正式启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首批50个试点县(市、区)涉及28个省区市的710个乡镇、12150个村,截至去年底,已有1642个村完成确权登记。
农业部经管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实践和探索,经管司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工作规程、技术手段和政策把握等关键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基本上做到了心中有数,为进一步扩大登记试点直至全面铺开奠定了良好基础。
去年一年,记者先后在四川、浙江、广东、云南、安徽等省的确权试点村调研,从试点情况看,可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登记的地区基本解决了地证不符、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确、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土地流转变得顺畅,一些地区让农民做主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因登记产生新的矛盾。
“有了登记簿如同有了户口本”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不向农民收费,既摸清了本村家底,又明确了农民自己承包地权属,受到农民的欢迎。
李恩义是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三道湖镇东沟村老会计,他说:“屯子里大家的地都是按几垄几垄算的,垄的位置每年都会变,再加上拱边地等,时间长了,四至有时候比较模糊。现在通过登记,把家底都搞清楚了。这地有了权证就如同有了身份证,有了登记簿就如同有了户口本。”
都江堰市鹤鸣村村民余跃告诉记者,以前村里土地是集体承包给个人的,个人想租给别人不行,也担心租出后有纠纷,现在可以放心大胆把土地流转出去,农业项目投资方租地时也不再担心权属不清造成纠纷了。
集中解决历史陈账,乡邻和睦相处。内蒙古阿荣旗六合镇2006年土地信访案件一度高达402件,通过确权登记,2011年降至87件,到2012年5月末,信访案件只有6件。邻村农民也盼望本村能早些搞登记。
由于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稳定现在土地承包关系、不向农民收费等基本原则,一些试点地区反映,许多连春节都在外打工的农民,接到通知后,纷纷赶回来配合登记工作。
新一轮试点正加紧部署
相较于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这说明,在首批试点的基础上,中央肯定了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和继续推进的必要性。
农业部经管司相关负责人称,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部将结合首批试点经验,于近日发起第二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相对于首批试点,第二批参与度提高,在各地自愿报名基础上,试点领导小组结合地域代表性、均衡性等因素,最终敲定第二批试点县名单。
一些地区对确权登记工作显示出极大的热情。如山东省新近下发的一号文件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比中央设定的目标期限还提前了2年。
除此之外,安徽、四川、甘肃、云南、内蒙古等地区按照中央要求,自行开展登记试点工作。如四川省拟于今年在38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吉林省要求每个市选择一个县,每个县选择一个村进行试点。(记者陈瑜 孟庆丽 赵国华)
作者:陈瑜 孟庆丽 赵国华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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