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局:转让自建房或可免交个税
2013年02月07日0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网友“峰言风雨”:我有一套自建房,已经取得房产证,之前从未发生过交易,但是没有原购房发票,请问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若纳税人转让住房行为不符合上述免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则“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自建住房"其房屋原值为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将“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