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并非“拦路虎”
2013年02月08日01:0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原标题 [年终奖并非“拦路虎”]
年关将至,职场暗潮涌动。对于多数意欲跳槽的人,都想着既能拿到丰厚的年终奖,又能不耽误新的发展机遇实现职场上的华丽转身。
然而如此两全其美的事情并非都能如愿。在亲朋好友看来,Sophia在去年临近年底的11月毅然跳槽实在有些可惜,这意味着她放弃了一年辛勤工作的奖励——年终奖,况且按往年来看,这还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但Sophia自有她的考虑。如果熬到春节前领完年终奖再离职,新东家迫切需要上岗的职位恐怕会另觅他人,将新工作的发展空间、眼界和薪水与眼前几万元的奖金一比较,Sophia觉得自己跳槽的成本并不大。
当然,目前职场上一般的跳槽多采用与下家约定好离职时间的方式,比如一个月或是三个月后上岗新东家,这样一来年底打算跳槽的人士不仅能拿到年终奖又不耽误新的发展机遇。然而像Sophia这样不等到年终奖直接跳槽的也不在少数。
“这样的案例多半是新东家需要候选人马上上岗,而新的工作机遇对候选人而言也着实诱人,或是员工对原单位的文化、工作氛围有着很大的不认同感。”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总监胡彭令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分析。
而对于那些迫切需要上岗的重要核心岗位,新东家还会承诺承担候选人由于跳槽而带来的年终奖损失以此来吸引候选人。这笔“签约费”(signing bonus)在欧美国家一直盛行,目的是用一笔可观的费用补偿跳槽者的损失,它不计算在工资以及转会费和违约金之内。
胡彭令介绍,通常情况下这笔签约费会一次性付给候选人,金额也足以补偿该候选人的经济损失,如年终奖等,但一次性支付的同时,新公司也会和候选人约定要待满一定的时间。
但这样的额外补偿只有高层管理人员或是紧缺型专业技术人员才有机会拿到。那么对于一般的离职人员,原来的公司是否应该发放一定的年终奖?
一制药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中途离职的员工,我们不会再发年终奖,有些员工也不会刻意为了年终奖而多留几个月,因为他们考虑的是长远利益,并且有时新公司也会承诺为他们的损失作出补偿。”
“目前多数企业会给新加入的员工,按照其该年的工作时间发放一定比例的年终奖,但对于离职的员工,哪怕一年已工作11个月,一旦离职就拿不到年终奖,这样的做法是有背人性化管理的,因为人性化管理就是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员工。”胡彭令认为。
一证券公司总经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该员工对公司有重大的贡献,我们还是会发放年终奖,原因是考虑到企业的声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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