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2013年02月12日15:10
来源:中国政府网
原标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赵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近出台《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从2012年起,用10年时间,选拔培养4000名左右“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哪些特点和创新之处?记者就此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
亮点一:选拔范围拓展到非公领域
百千万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工程由过去的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扩大到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为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畅通渠道。
亮点二:特殊培养 大胆使用
在职务安排、考核评价、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对工程人选重点培养、大胆使用。事业单位引进工程国家级人选而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支持工程人选参与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
亮点三:支持自主组建创新团队
支持工程人选自主组建创新团队,在选题立项、科研管理、人才配置等方面给予更多自主权。对以工程国家级人选为核心的研究团队,自然科学基金会按规定优先遴选为创新研究群体。支持工程人选依托重大科研项目等招收项目博士后,组建团队急需人才或助手,可打破所有制和地域限制,通过多种形式予以聘请。
亮点四:紧缺人才可实行项目工资
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优先纳入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等国家科学技术和人才奖励选拔推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人选倾斜,对部分紧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他们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亮点五:领军人才给予优先资助
加大中青年领军后备人才支持力度,对符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等条件的优先给予资助。统筹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经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和相关基金,对“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给予特殊支持,地方和用人单位可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作者:赵超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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