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讯 春节假期刚刚结束,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今天就2月9日除夕与司马南发生的口水官司作出更多回应。并连续发布多条微博,系统回击与司马南等的口水战。否认与潘石屹等官商勾结输送巨大利益,导致50亿元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
任志强否认将50亿元国资利益输送给潘石屹
事情起因是司马南2月9日除夕连发数条微博称任志强在拿到闲置十年的民源大厦项目用地(现光华路SOHO2)后,立马转给潘石屹。而潘石屹从这一次与任志强的交易中就获取到约50亿的土地利润。同时提到,潘石屹曾于2007年11月07日09:24 以24.4亿超低价格“收购”华远“SOHO北京公馆”。司马南微博中称SOHO北京公馆总面积66333平方米,按5万一平米,现值33亿。由此质疑任志强24亿出售属贱卖。并嘲讽任志强潘石屹如此“利益输送”毫无技术含量可言。
于是,在今日的几条微博中,任志强详细解释了被质疑的民源大厦交易涉及的几处细节。
资料显示,民源大厦烂尾源于早年中国股市“最大的骗局”琼民源事件。1996年至1997年间,琼民源公司因虚报利润炒作股价,最终东窗事发,由中国股市的“最大黑马”演变成“最大骗局”。其中,虚报利润的主要来源即是公司开发的民源大厦。
据媒体后续报道,后来琼民源公司被北京住总重组,股票更名为“中关村”。再后来,“中关村”被黄光裕买壳。民源大厦则被置换给野力公司(北京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按照任志强所述,早在琼民源公司破产重组时,北京市就与野力公司的母公司达成重组的协议,由野力公司承担处理破产公司的债务,并接收琼民源的全部资产,包括已经烂尾的民源大厦。随后在2007年,野力公司与北京市国土部门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而潘石屹所属的境外上市公司想要开发该项目的法律障碍是野力公司虽然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但没钱缴纳几亿元的土地出让金,“这个小潘不敢,但华远同意了,因此取得了与野力公司的合作权”。
任志强此前即表示这属一次让潘石屹有苦难言的交易,潘石屹数月前就在开展交易谈判,但因为境外上市公司法律不同的问题被其抢先完成了交易,这次让他从其狠狠敲了潘石屹一笔。
其否认司马南所指涉嫌向潘石屹输送利益,称一个民企将合作权转让怎么会变成廉价转让了呢?那么华远地产再加价转让又怎么变成廉价转让了呢?是想说野力公司这个民企把私人利益廉价送给国企吗?更何况华远地产并非国企!
不过对于任志强的解释,司马南的支持者吴法天律师在微博上质疑称,任志强提到的野力公司连几亿土地出让金都付不起,怎么就能和政府达成重组协议?野力前董事长助理黄廷发后来任琼民源董事会主席,那块地就从琼民源转给野力,野力又与华远合作,华远又让给潘石屹。价值60亿土地仅是补交几亿的土地出让金便完成了财富转移的过程。野力只是官商勾结转移国资的一个中转壳。
任志强称华远地产不是国企 何来国资输送利益罪名
任志强称2001年之前华远地产是与华润控股的境外资本合资,外方占大股的企业。2002年与华润分手后二次股份制公司设立时,华远集团公司控股,经政府批准成立的员工持股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吸收合并幸福事业上市公司后,华远集团公司仍为第一大股东,员工持股公司仍为第二大股东。但并非华远集团公司直接持有的已流通股份远大于华远集团公司的国有股份。
任志强此前曾任国有独资公司华远集团董事长,兼任华远地产公司董事长,但2011年于华远集团退休不再担任与国有企业相关的任何职务,只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指出,作为上市公司的华远地产早已不是国企身份,“当许多人用转让国有资产向他人输送利益的罪名想扣帽子时,却不知道这并非国有资产,更非扣帽子者所说的全民资产,而其中相当比例是股东们的个人资产,其中也包括管理层与员工共同持股的第二大股东的个人利益”,“再傻的管理者也不会将个人与员工的利益拿去送人吧。”
任志强解释称“华远地产上市公司注册于湖北潜江,既不归北京市国资委管,也不归西城区国资委管。华远集团公司归西城区国资委管理。”
不过,吴法天指出,华远地产前4大股东华远集团46%(目前44%)、华远浩利投资10%、北京京泰和北京首创阳光各9%。除了华远浩利是集团员工股份外,其他三家都是国有法人,国资背景股东至少占64%。
任志强则指责吴法天,“真是个傻B。公告上明明写的是华远集团公司只有44%的股权”。“首创阳光是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
而对于今日任志强继续在微博中谈论2月9日的相关话题,司马南在微博中转发时只回应了六个字“如此回应举报”。其余则是在转发有关此事的举报材料,并为其命名为“潘任美事件”。
此前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曾发布长微博回应司马南,并罕见的呼吁“希望大家看看”。微博中任志强称司马南不如猪,是个“不看书,不看报”的专职造假者,谣言制造者。并称司马南大可从从上市公司公开的资料中了解每次交易的详细信息。而不必因无法查证正确信息,转而靠传播小道消息向别人苦苦求证。(文/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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