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为何不能只争朝夕
正在热映的电影《西游·降魔篇》在海报上打出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字样。可现实中的很多事,远远未能做到“只争朝夕”。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日前发布,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基本得到落实。就此,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反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早在2008年1月1日就开始施行,为啥落实带薪休假还要等7年,而且是“基本得到落实”?
“为啥还要等7年”?这样的反问有些咄咄逼人,但不得不说,它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2月18日《北京晚报》一则报道引用的数据,或许能够说明问题。报道说,北京海淀区法院引用的一项调查显示,50.4%的受访者表示所在单位不实行带薪休假。根据近期关于带薪年假的案件,法官认为,这项本应全体劳动者共享的权利已到了“沦为少数人的权利”的尴尬境地,而不少劳动者又对相关规定不甚了解。
所以在相关人士看来,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既然遭遇了用人单位或明或暗的抵制,既然不少劳动者又对相关规定不甚了解,那索性多设置几年缓冲期吧……
现阶段,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不好,成为大多数劳动者一项“纸上的权利”,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这并不是说,可以无条件、无原则地迁就所谓“现实情况”而不去积极作为。因为愈是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制度规范愈要给人笃定的未来,愈要强调刚性的执行才对。
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强调“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让人费解。休假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当前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之所以落实乏力,还是因为相应的制度仍未完善,在法律上缺乏强制力。虽然不是推进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具体条例,但该纲要一经国务院发布,这样原则性的表述,势必会影响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完善,进而影响到普通劳动者休假权短期内的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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