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限制“以人查房”为何遭部分舆论质疑
福建漳州、江苏盐城等多地陆续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以人查房”做出专门约束。此举正好撞在“房多多”们接连曝光的当口,被一些舆论质疑是对贪腐的保护。
随意“以人查房”大概很少有国家能允许。坚持这种要求的人,很多对此也是清楚的。但是这样的要求在当下中国能够得到部分舆论的响应和支持,原因又很深刻。政府在限制“以人查房”的同时,对这些原因不能视而不见。
中国公众对腐败痛恨的强烈程度,在世界各国中属于非常高的,中国舆论尤其是网络反腐话题的集中性甚至大大高于印度、俄罗斯等廉政排名低于中国的国家。无论这个局面是如何形成的,但它已是中国社会逼真的现实。现在政府出台的很多公共政策,都会同这个特定现实遭遇。
我们不认为漳州、盐城等城市做错了。恰恰相反,我们认为规范房产查询是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必要措施。但这些新规与民众对“房叔”、“房姐”的愤怒碰撞在一起,它们带来与其政策目标不一致的负面感受就毫不奇怪了。
互联网上现在有一种情绪,只要能抓贪官,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是对的,甚至把所有规矩都打碎也在所不惜。保护个人隐私本是大众的普遍需求,但因为它也可能同时“让贪官受益”,如今类似倡导总会被舆论拿到放大镜下查看。
社会政策是一个一个逐渐完善的,不可能打包式一举构建成功。而舆论场上的情绪已经对这一常识构成挑战。
但这不是舆论的错。政府需要优先制定、推出对打击贪腐最能直接使上劲的一些政策,取得公众对国家反贪腐动真格的绝对信任。这样的信任一旦变得坚定不移,保护隐私等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其他政策就会减少种种离奇的遭遇。
就官员财产公示和保护公民隐私这一对矛盾来说,前者的舆论热情高涨,后者的现实需求面很宽。两者对社会建设的实际价值应当说差不多,难分伯仲。
但最近一年里,社会尚未看到围绕官员财产公开的重大进展。互联网以民粹主义方式把一些贪官的非法财产拉出来示众,这类行动既打击了贪官,也带来了一些复杂效果。当这类揭露越来越多时,一些人有了官方可能会限制互联网朝这个方向跑的猜测。
官员财产公示问题实际上并未原地踏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执行变得更加严格,并开始引入对申报内容的抽查制度。但这些措施同舆论的“公示”要求仍有较大距离,这些重要的进展并未受到舆论热议,官方也未就此与舆论充分沟通。它们总体上被舆论场忽视了。
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官方不仅要有行动,而且要同舆论不厌其烦地交流。十八大后中央的反腐败决心十分坚定,各地反腐败的具体路径当然也不一定要让舆论牵着走。但舆论的强烈要求一定应得到充分回应,特别是官员财产公示问题。比如当前的申报制度同房产查询如何对接,今后能有什么样的进展,都应让公众清楚。
舆论经常会有非理性的固执,但这些非理性又通常有很强的逻辑性。针对表层具体事件做舆论工作,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效果的积累将非常缓慢。现在需要从逻辑的根源上下手,扭转舆论的情绪。
中国是大政府的国度,这个格局短期内不可能变,因此各地政府的公信力高低将决定中国社会治理的质量。重建政府公信力也因此可以说是政府面对社会的责任。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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