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 南
近来,
冠豪高新“高管增持”一事,被媒体质疑可能存在利用公告时间差进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
2月19日晚间,针对这一质疑,冠豪高新发布澄清公告,透过公告指出,本次增持意在维持高管团队的稳定,尝试在公司管理层与公司股东之间建立利益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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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的机制,且这一增持行为不可能获得短线价差收益。
媒体质疑增持背后存内幕
2013年1月17日,冠豪高新发布公告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黄阳旭、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靳建荣、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华春、副总经理李臻、陈丽蓉、张江泳、程耀、罗春生及中层管理人员朱朝阳、黄群珍、蔡素晖共同通过黄阳旭个人账户于2013 年1月15、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以上中高层通过总经理黄阳旭的个人账户总计购入冠豪高新166.25万股,买入价格区间在10.25元/股到10.61元/股之间。
随后,1月28日,冠豪高新一则国家税务局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的发布,将公司股价从12元/股一路拉升至15元/股。
据此,媒体估算,冠豪高新中高层增持金额逾1700万元,在18个交易日后(至2月7日),已获利近800万元。同时,媒体还提出质疑,认为冠豪高新早在增持前,便已知晓了中标的结果。
此外,冠豪高新曾在公告提出的“本次中标项目的合同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三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被媒体视作定性此次招标为“重大利好”佐证之一。
2月19日,受这一消息的负面影响,冠豪高新股价下挫6.57%,报收于16.07元/股。
增持不可能获短线收益
在2月19日的澄清公告中,冠豪高新就中标“全国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所使用的专用防伪无碳复写纸”可能带来的影响指出,此类复写纸2012年的估算用量约为2500吨。按未来3年的年增长率约为10%计算,该项目所带来的未来3年收入占2011年公司主营收入的比例约为3.72%、4.09%、4.50%;利润占2011年公司营业利润的比例约为3.78%、4.16%、4.57%。
由此可见,此次中标对公司未来三年业绩的实际影响很小,且此次中标不属于必须披露的重大交易范畴。
公司还指出,国税项目是中央政府机关组织的合法招标活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关规程参与了投标工作,无法预测或控制是否中标的结果。
而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由此,公司高管本次增持的股份亦受每12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的约束,且必须持股超过6个月。最终,冠豪高新澄清公告据此得出结论,公司高管本次增持不可能获得短线价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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