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尽管华谊坚称自己是影片的投资方,但从其目前所有的对外描述来看,它的特征更像是发行方,而非投资方。华谊冠以影片投资方之名,显然更有助于其做高股价。”
2月18日中午,
华谊兄弟发出最新公告称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西游》于2013年2月10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2月17日24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8天内票房成绩已超过人民币6.4亿元。受此消息刺激,华谊兄弟股票在当日大涨8.58%至每股20.63元。
华谊兄弟解释称,自己就是该影片在大陆地区的出品方、投资方和发行方,并称其享有该影片在大陆地区的最大收益,即票房净收益70%-90%,而其他投资方只享有10%至30%分成收益。但同时又称,自己不参与影片在大陆地区以外的运营和收益分成。
华谊兄弟CEO王中磊之前也在其微博上表示:华谊兄弟是《西游》第一出品方,中国地区发行方,中国地区票房最大收益方!华谊兄弟公司也在此后表示,其对《西游》的投资额为4050万元。
然而2月5日投资方之一比高集团董秘易作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态,公司在2012年月底公告《西游》投资者后没有引入新投资者。
比高集团在2012年11月20日公告显示,除比高集团外,《西游》其它股权投资包括威秀电影、安乐影片及文化中国传播旗下一家全资附属公司,并未提到华谊兄弟。该公告同时明确表示,该影片的投资份额分别为:比高集团占30%,文化中国传播30%,威秀电影30%,安乐影片10%,华谊兄弟只是《西游》的发行商。
影片投资方之一文化中国传播的高层亦称,华谊兄弟2012年中报中提到的对于 《西游》4050万元的预付款只是代理保证金。
“这是不合常理的矛盾表述。”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认为,“在电影行业中,如果你是真是投资方,那么你就应该可以参与这部电影所有的收益环节,但是华谊明确的说自己只参与大陆的分成。如果是投资方就没有理由错失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其他东南亚电影市场的收益。所以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华谊的角色并非《西游》真正的投资方而只是大陆地区的发行商而已。”
“华谊坚称自己属于出品方和投资方,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有利于抬高其股价;另一方面是为了便于获得国家政策补贴。因为对于国产片的主要出品方,只要通过3D、IMAX格式将影片票房达到5亿以上就可以获得1000万的财政补贴。”彭侃表示。
自称是《西游》投资方的华谊兄弟是否真的“名副其实”,已经被外界种种质疑。然而早在《西游》上映前一周,有关该电影的各种预热就已经展开,其中多家券商对华谊兄弟的集体唱多尤为瞩目。
光大证券(601788.SH)在研报中称,《西游》自上映以来的强劲表现,无论是口碑和还是质量都呈现上乘之作,我们上调原有8亿-10亿的票房预期到10亿-12亿,甚至有望打破《泰囧》创造的票房纪录,票房的表现有望进一步推动股价上涨。
国泰君安在其投资建议中,先是将《西游》的票房预期从节前的4亿元上调至6亿元,涨幅高达50%,而后又在周一最新的推荐报告中将预估票房上调至13亿,涨幅高达117%。
宏源证券(000562.SZ)则先是在2月1日预测《西游》的票房为3.5亿-4.8亿元,三天后,又发布报告调高票房预期至5.5亿-6.3亿元,而其最新研报中称,票房保守预计10亿,有望12亿元。
凭借券商的集体唱多,华谊兄弟在2月6日前3个交易日的股价一度累计上涨16%。有行业人士称,券商短时间内对一部影片票房集体唱多十分罕见,这其中不排除有托市嫌疑,故意炒高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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