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副区长豪宅拆了院墙
2013年02月20日15: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日,一条微博把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陆鸣推上了风口浪尖,微博称陆鸣拥有2600平方米豪宅(本报2月18日A5版曾作报道)。经有关部门核实,别墅主楼建筑面积246.88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00-120平方米,加上院子共占地3.75亩,约2500平方米。2月18日,记者实地考察,正遇上一支工程队在拆除微博爆料中“陆鸣豪宅”的围墙及周边设施。
此前,陆鸣的妹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块地和房子是她两个哥哥和父母共有,手续齐全,“大哥陆鸣是个好官,经得起查”。但当地村民反映,陆鸣的父亲原在供销社工作,陆鸣的妻子是公务员,都不可能是农村户口,陆鸣的弟弟几年前去世了,只有陆鸣的母亲可能还是农村户口。而阜康村的几名村干部则表示,陆鸣的母亲拥有农村户口,可以用宅基地建房,而且当时建造房屋也有合法的手续和文件,不过他们并未出示相关文件。
记者查询了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4人户或者4人以下户的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至180平方米以内,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5人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6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以内,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以内。第29条规定,村民户申请个人建房用地的人数,按照该户在本村或者村民小组内的常住户口进行计算。
按此规定,无论是按照陆鸣妹妹的说法,房子由陆鸣兄弟俩及父母共有,还是按照村民的说法,只有陆鸣母亲可申请个人建房,实际上都超出了《办法》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纠风办的回应,陆家房屋围墙内土地应该是承包地,有评论指出,现在虽然围墙拆除,但之前别墅占用承包地已涉嫌违法。更可疑的是,陆家承包地与宅基地紧挨着,而农村的一般情况是,承包地与宅基地是分开的,这一蹊跷之处也需要解释。(周凯)
作者:周凯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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