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权之争致华诚人寿“胎死腹中”
有进有退折射资本渐趋理智
⊙记者 黄蕾 ○编辑 枫林
正当百余家待筹保险公司候场时,已经拿到筹建批文的华诚人寿却宣告“胎死腹中”。其外方股东日本第一生命保险株式会社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告称,因与中方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经营理念产生分歧,而终止筹建合资公司事宜。
知情人士向上海证券报透露称,导致分歧的真正导火索,是筹建期间的控股权之争——华电集团意欲将持股比例抬至50%以上,这点遭到了第一生命的强烈反对。原本被看好的强强联合,竟意外以失败收场。
在保险业,华诚人寿“胎死腹中”并非个案。令业内人士扼腕叹息的同时,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对整个行业的反思。
华电反悔 欲谋控股权
这原本是一段“强强联合”的佳话。华电集团,大型国有发电企业,具有持续注资的能力及强大的业务资源;第一生命,在日本保险市场位于前列,近年来重点开拓海外市场,具备良好的保险经营资质和专业能力。
双方筹建华诚人寿的申请,于2011年10月27日获得保监会批准,筹建期为一年。根据批文,第一生命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50%。据知情人士透露称,双方彼时内部协商的股权比例是各一半。
然而,就在一年的筹建期到期之时,保监会官网上的一则公告却无意间透露,华诚人寿筹备组向保监会提出了三个月的延长筹备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27日。
“当时看到公告的时候,以为华诚人寿只是没有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所以才申请延期。”一家外资保险公司负责人说,直到最近看到华诚人寿终止筹建的消息,才了解到原来“另有故事”。
据知情人士透露称,所谓的“另有故事”是指,筹建期间,华电方面提出,希望打破原先商议的“50﹕50”股权架构。即希望将中方的持股比例增加至50%以上,而第一生命的股权比例相应缩减。
按照现有法规来看,只要第一生命的持股比例不少于25%,华诚人寿的资本属性就仍属于合资。但一个微妙却重要的变化是,在今后的经营决策中,第一生命或将失去话语权。
华电中途“反悔”的背后原因,目前无从证实,但其欲谋控股权的“野心”袒露无疑。据上述人士透露,在几经商议之后,对于华电提出的建议,第一生命表示无法接受。“这是导致双方经营理念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决定分手的导火索。”
对于分手后,华电、第一生命的各自去向,坊间传言称,华电正在考虑收购一家现有的寿险公司。第一生命则表态称,进军中国热情不减。事实上,在现有规定下,第一生命在华投资只有两种路径可选:一是重新选择合作伙伴,重走合资路;二是放弃合资模式,选择小比例参股中资寿险公司。
有进有退 资本渐趋理智
对于双方的分手,业内人士多数表达了“到手的鸭子飞了”的可惜之情。“毕竟在国内保险牌照还是相对稀缺的,好不容易拿到了筹建批文,说终止就终止了。其他资本挤破脑袋想进这个市场,等了几年都等不到保险牌照。”这是一家保险公司高管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的一番肺腑之言。
但也有不同声音认为,强扭的瓜不甜,如果一开始就发现经营理念存在分歧,不如早点分手。带着隔阂勉强开业,最终只会导致将来运营中带来更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对股东、员工等造成的伤害会更大。
华诚人寿“胎死腹中”并非孤案。早在多年以前,就有国信人寿等多家民营保险公司在筹备期“难产”,原因多为:股东之间出现分歧、资本金迟迟不到位等。
这些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揭露了各路资本进军保险业的各色心态;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一批资本亦渐趋理智和清醒——在风云激荡、资本云集的保险业,已不乏鲜活又残酷的前车之鉴,多少已开业的保险公司因股东长期不和,而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最终难逃不欢而散的局面。
同时,一个行业信号由此传递:股东资本、机构主体的有进有退,不正也说明了中国保险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的日渐完善。任何一个只有准入门槛而没有退出机制的市场,都不能视作是成熟而规范的市场。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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