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卷走银行1.6亿元 幕后老板被判刑5年
海西晨报讯,洪某是一家企业的“大老板”,他控制了10多家公司,其中大多数是空壳公司,最大用处是给银行设圈套。这位“大老板”利用它们互相担保,前后共骗取了银行1.6亿多元。
记者昨日从思明法院获悉,洪某犯骗取票据承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为了还高利贷
空壳公司银行套现
从2009年开始,洪某因业务发展需要借高利贷。结果钱没赚到,却要支付高额利息,公司始终处于亏损状态。洪某为套取银行资金,先后成立了10多家空壳公司,让亲人、朋友担任法人,自己则是实际控制人。
2011年3月,洪某的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虚假购销合同,即A公司需支付给B公司800万货款,A公司在厦门某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800万元,C公司则作“保证人”,向银行支付了400万元的保证金,B公司就从银行收款800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为半年,半年内A公司就得将银行代付的400万元归还银行。由于A、B、C三家公司都是洪某的,扣除保证金,在半年内,多出的400万元就进了洪某腰包。
骗了1.6亿元
只还了800万元
洪某尝到了甜头,在此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他一发不可收拾,拆东墙补西墙。他在自己控制的空壳公司之间,相继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进行重复担保,多次骗得银行开具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6570万元。
这1657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除800万元归还银行外,其他汇票款项至今均未结清。
2011年11月,洪某被警方抓获。2012年8月,洪某的空壳公司与为其开具承兑汇票的银行达成协议,由上述公司赔偿银行全部经济损失。而自作聪明的“大老板”洪某也被判了刑。记者了解到,由于涉案公司多、金额大,此案案宗竟有50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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