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半岛花园业主:获批盖高楼被质疑违法
2013年02月26日15: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昨天市规划局迎来新年第一次“局长接访日”活动,历史遗留建设问题再次成为热点。来自海珠半岛花园的业主代表反对发展商在小区内再起新楼,而该建设项目的规划刚于2月初获规委会审议通过,当时规委会会议称,如果不批建,政府将面临30亿的巨额赔偿。业主代表则反映,该楼盘已开发的商品楼建筑面积已经严重超出最初的规划批准,并没有继续合法开发的余地。
“拖建”十多年背景复杂
海珠半岛花园小区位于海珠区滨江东路,目前建有一、二期共9栋商品楼。今年2月4日,市规委会审议该项目三期的相关规划,同意发展商广州市东迅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建设三期ABC三栋高层临江商品楼。
据了解,海珠半岛花园三期的背景十分复杂:早在1994年,市规划局同意整个小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1997年批准一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2004年已建成9栋商业住宅楼并投入使用。2001年批准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年因滨江东路和沿江步行路扩建需要,政府要求第三期建设暂停,并要求调整设计。2006年,经多次修改方案,规划局再次批准了第三期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7年,因一二期业主投诉,认为调整后的方案遮挡了旧业主临江视线,为此,规划局发函暂缓该项目施工,并提出优化设计要求。
2009年,经多次修改,建设单位提交了优化方案,规划局经研究并向分管市领导专题报告后核发了第三期中B、C栋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2栋43层建筑,面积49828平方米。目前,A栋审定方案为42层,高142米。
据了解,该项目规划中的B、C栋建筑已经开工,并建到15层高。规划部门估算,如完全停建政府将需要赔偿约30亿元。
规委会决议,鉴于项目历史批复文件合法有效,且项目自2001年以来配合政府城市建设要求多次停工并修改设计,“本着依法行政的宗旨,同意按历史批复继续实施建设”。
业主称楼盘系超规划开发
海珠半岛花园三期获批建设的消息引起小区业主的反弹。昨日,四位业主代表携业主公开信来到市规划局信访,对三期的建设提出坚决反对。业主代表反映,半岛花园现状的建筑面积已经超出原批准的总规划,在原建筑面积和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再建三期属于“违法开发”。
据业主代表介绍,根据穗规办【2004】59号文及1994年规批字第211号总体规划图,海珠半岛花园小区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为28.1393万平方米,然而,目前已完成开发竣工的一、二期,根据广州市国土局测绘所测出的商品房住宅实际面积已达28.7133万平方米。
“这个楼盘属于超规划开发,自2004年以来我们业主一直对违规建设持反对意见。”业主代表林先生表示,如果再建三期,则属于进一步的违建。
林先生认为,因发展商早已完成甚至超出总规划批准的开发面积,不存在政府赔偿问题,市政府批准发展商建设三期住宅楼属于违法行政。“这已不仅仅是遮挡楼盘某单元江景的问题”。
对此,市规划局副局长叶浩军表示将派专人抓紧核实,并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记者 吕楠芳)
作者:吕楠芳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