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月路别墅围墙违建 强拆后2个月即重建
2013年03月04日13: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于日前开始实施。新条例实施后,有关部门是否对违建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曝光已久的违建是否已经处理?近日,记者走访了越秀区明月路以及二沙岛等曾被多次报道的违建,发现这些违建仍然存在,其中位于珠江宾馆对面的别墅围墙违建近2年,至今仍未拆除。至于水电供应情况,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称,断水断电只针对在建违建,而已经建成的则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
两次通知之后被强拆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明月路。该路段地处繁华的五羊新城,明月路5号是一栋别墅,与珠江宾馆仅隔着双向2车道的马路和一条小河涌。如半年前看到的那样,别墅的南面和西面都有围墙,围墙大约有1层楼的高度,外墙裸露,并没有粉刷或其他修饰,可看到其中的灰色砖条。其中,在南面的围墙,有一部分与无装饰的灰色砖块形成了鲜明对比,该部分与地面相连,贴着高矮不一的红色瓷砖,大约五六米长,高度从0.2米到1.6米不等。
南面的围墙靠近珠江宾馆位置,还兴建了大门。大门虽然没有装修,但是仍然显得气派十足,共有3个出入口,呈对称状,中间的出入口最高最宽,高度接近2层楼,铜色铁门油光亮丽。
据了解,2010年9月17日越秀城管分局下发告知书,称有人举报明月路5号周边的围墙为违建,要进行拆除,并两次下发强拆通知书。2011年1月,这段围墙在一夜之间被拆除。
公告半年仍未拆除
2012年8月3日再度就该违建发文,文号为穗综越强公字[2012]0330003号限期拆除的公告显示,该段围墙在2011年3月至5月间即又重建,距离围墙被拆时间仅2个月。为此,公告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在2012年8月19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执法机关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可是公告时隔半年之后,违建却还完好地存在。
同样是在越秀区,二沙岛大通路28号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在其学院内擅自建设1栋3层、面积300多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违法建设,自2010年至今曾被媒体多次报道。近日,记者走访该学院时发现,这栋楼仍然完好存在。
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电梯等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临时性或者永久性服务,否则要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对于上述违建,相关部门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呢?
对此,记者联系了越秀区执法科科长吴建平。吴建平称,对于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现在有关部门已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强制其停止施工。而对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城管会按程序查清证据,依据不同情形,采取处罚措施。但根据新规,从违法建筑列入程序到实施拆迁,至少要经过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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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路旧铁路沿线违建商铺仍在招租
荔湾区南岸路旧地铁沿线的违法建筑曾被市政府曝光,并有媒体多次报道。日前,记者再次走访此地,发现违法建筑仍然存在,还形成了一条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街,主要以经营门窗、五金、家具和建材为主。据附近商铺的老板介绍,这里大部分铺位已经出租出去,现在仅剩几家还在招租。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个别商户不知道该地段建筑为违建外,大部分商户都听说过这个消息。“就是赌一把呗,一直说拆,也没拆,估计拆不了。”当问及是否担心因所租铺位为违法建筑而经营受损时,有店主这样回答。随后,记者来到地铁沿线西端的一间承包该地段招租的小屋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间50平方米的铺位月租大约5000元,比附近有房产证的建筑要便宜一些。“这些房子不是违法建筑,是违规建筑,只是没有房产证。”工作人员说。当问及万一被拆,商户是否会得到补偿时,工作人员承诺会退还押金,至于其他的损失只能由商户自行承担。
记者联系了荔湾区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现在荔湾区的违法建筑已经立案,对违法建筑要坚决予以查处。但要经过立案,申请政府强拆等各种程序,一般来说,整个程序下来,要经过半年左右。对于违法建筑,拆迁后政府不会提供任何补偿,“我们针对的是违法建设当事人,至于当事人和商户签订的合同,因为是违建的缘故,合同也是无效的。”
(记者黄少宏 实习生尤乙同 曾晓蕾)
作者:黄少宏 尤乙同 曾晓蕾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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