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讯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向全国政协提交议案称,为尽快提升中国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除国家政府应加大科技投入外,还需尽快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配套政策,解决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营造出适合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和发展的金融环境。
提案认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最根本的是要着力提升中国GDP的科技含量,尤其是充分发挥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作用。目前,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往往达不到银行现行信贷管理体制所要求的抵押担保条件,资金短缺、融资难问题仍是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瓶颈。
以下是该提案的详细内容:
关于切实加大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着力提升我国经济增长科技含量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 招商银行行长 马蔚华
一、背景及问题
随着我国劳动力、资源、环境成本不断提高,以及出口呈现周期性回落,过去传统的依靠投资驱动、规模增长和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已日益难以为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经济要想成功转型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的力量。2012年,我国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对GDP的贡献率,此三项衡量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的主要指标仅分别为2%、25%和51%左右,而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达到3%、80%和75%左右。以色列之所以被誉为“世界上最小的超级大国”,与其长期奉行“科技强国”的治国方针密切相关,目前该国科技进步对GDP的贡献率高达90%以上。促进科技创新,一方面要国家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基础性、前沿性、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但另一方面,必须大力扶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全世界创新的实践证明,小微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据统计,在20世纪的重大创新中有60%来自小微企业。美国上世纪90年代之所以能够实现“黄金十年”,主要得益于在其完善的金融体系扶持下,原先由斯坦福大学的学生所创办的一大批硅谷高科技小企业,如谷歌、惠普、思科等快速成长壮大,由此带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经济质量的稳步提升。
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全国60%以上的专利发明、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小微企业完成的,其中由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完成的创新成果占比高达80%。因此,推动我国经济转型,提升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必须把目光盯住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然而,由于此类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轻资产特征明显,往往达不到银行现行信贷管理体制所要求的抵押担保条件,因此融资困难。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小微业都无缘银行信贷;在深圳,95%的高新技术企业把资金短缺列为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瓶颈。
针对这种情况,招行于2010年探索推出了专门为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千鹰展翼”计划。具体做法是:银行选出成长性良好的小微企业,由PE甄别后投入资本,然后银行对企业剩余资金缺口给予贷款或帮助发债,并提供IPO和避险保值等顾问服务,科技部门给予贴息。目前招行已经与250多家PE机构、6000多家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帮助其中150余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得到了企业、政府和PE等各方的普遍欢迎。
二、建议及理由
本委员认为,要想着力提高我国经济科技含量,亟需尽快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配套政策,解决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融资瓶颈,营造出适合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金融环境。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应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监管部门可对银行发放此类企业贷款在信贷总量调控、风险权重、不良贷款容忍度和核销等方面实施更加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政府部门可在国家担保体系、财政性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方面作积极努力,以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二是及时修订《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风险管控能力强、监管评级高的银行在向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的同时,可获得企业的部分股权或认股期权,并允许银行向PE进行直接投资或发放贷款。
三是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确认新型权利质押方式(如理财产品、信托受益权质押等),从而表明对新型权利质押采取认可和支持性的态度,以满足科技型创新小微企业利用新型权利质押担保方式进行银行融资的需求。同时明确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应收账款的价值评估、确权等方式,以便于银行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
四是逐步完善包括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场外股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更多的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发债和开展并购重组活动,并引导PE、VC机构加大对此类企业的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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