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福山二手房个税新政“一日游”
2013年03月06日01:52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 [烟台福山二手房个税新政“一日游”]
⊙记者 朱楠 ○编辑 阮奇
“国五条”细则明确转让二手房征收20%个税,一时间成为各界关注焦点。昨日记者了解到,山东烟台市福山区率先按照差额20%征收个税,却在3月4日政策执行一天后,于昨天上午紧急叫停。该区地税局紧急开会研究后决定,恢复原先按照总额1%的方式核定征收个税。业内人士表示,烟台推行的严格个税征收政策遭遇“一日游”可以看出,个税政策在不少地方层面的执行仍存在技术难度和社会压力。
昨天,记者从山东烟台有关渠道了解到,该市福山区地税局3月4日开始针对二手房交易按照差额20%征收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具体执行内容为: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持有房产不满五年的,上市交易需缴纳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超过五年的则不缴纳。
然而,该政策出台仅一天,昨天上午,福山区按照差额20%严格征收个税的新政就被紧急叫停。福山区地税大厅工作人员表示,昨天确实已经执行了房产证在五年内需缴纳差额20%的政策,但由于政策尚不完善,昨日紧急叫停了缴纳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业务办理。直到昨天中午,福山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在开会商讨后,缴税窗口才恢复了正常的业务办理,而个税缴纳又回复到原先的政策,即持有房产不满五年上市交易的,按照房屋卖出总价的1%核定征收个税,持有已满五年的仍免征个税。福山地税局表示,政策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而3月4日当天按差额20%缴纳个税的纳税人可到窗口重新按现有政策办理。
据记者了解,由于政策变化反复且窗口业务一度暂停,福山区目前并未出现赶末班车交易的现象。对于新政,有当地房产中介表示,如果个税严格按差额20%征收将对二手房市场造成巨大打击,二手房交易或将陷入停滞。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房屋转让严格按照差额20%个税的新政目前尚未在地方落地,主要是各地都在等待当地政府发布细则。从烟台个税新政“一日游”的情况来看,很多中小城市在个税新政推进过程中很有可能会遇到技术难题,例如房管部门房屋交易备案信息不全、税务部门数据库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因此该政策在全国不可能采取“一刀切”式的执行方式。在具体执行中最有可能划分两类情况:一是区分商品住宅和非商品住宅两种交易房屋,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比如保障房、房改房、城中村房若上市交易,或许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法;二是以一个时间段划分,比如持有五年内的房屋和持有超过五年的房屋,采取不同的征税方式。
作者:朱楠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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