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辞职有时并非是看空公司,可能是为了公司的战略发展让步。昨日,
秋林集团(600891.SH)发布公告称,董事张云琦及财务总监潘建华请求辞职。而就在两天前,秋林集团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这两位高管在这个时点的辞职或许是为秋林集团正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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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琦和潘建华其实是秋林集团存留的“问题”高管。去年7月,上证所发布公告,称查明秋林集团在2007~2008年向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及黑龙江汉帛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所属的秋林商厦过程中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未进行信息披露,直至2011年10月11日因房产未实际交付被对方起诉的情况下,才以诉讼公告的形式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因此对前实际控制人及前董事长(时任副董事长)蒋贤云、前副董事长(时任董事)张云琦、时任财务总监潘建华等一众公司前任或时任高管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蒋贤云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秋林集团公告显示,蒋贤云已于2012年8月辞职。而张云琦和潘建华时点颇为微妙,因为仅仅2天之前,秋林集团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3月1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下称“颐和黄金”)来函通知,称其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
而实际上,早在2010年,当时的SST秋林实际控制人颐和黄金开始对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为确保股改方案顺利通过,颐和黄金“特别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2011年3月1日)12个月内,提出以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增发在内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整体注入颐和黄金的优质黄金珠宝设计、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保证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利润增长。若颐和黄金股改方案实施完成之日后12个月内未如期提出注入优质黄金珠宝设计等资产,其将在12个月到期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追送现金2000万元。
但在2011年2月,这一计划却最终折戟。秋林集团在公告中表示“由于颐和黄金拟注入的资产涉及主体较多,目前未完成其资产的整理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颐和黄金决定终止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秋林集团决定取消本次重组事项。2012年2月,颐和黄金支付了2000万元的“承诺金”,并表示:“未来我公司将全力推动资产整合工作,在适当的时期启动资产重组工作。”
此次秋林集团的停牌,难免令人联想到这“迟来”的资产重组。不过秋林集团的“重大事项”却很可能遭遇了“硬伤”。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在去年7月刚刚遭受公开谴责的张云琦和潘建华在此时点辞职,很可能就是秋林集团的“重大事项”铺路。而根据巨潮资讯网的信息,当时遭到公开谴责的秋林集团高管已都消失在了现任高管人员名单之中。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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