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会报道
“中医药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队伍薄弱。目前国家虽然设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但省级及其以下的管理机构不健全,出现了‘高位截瘫’的局面。”
3月4日,在政协会议小组讨论的间隙,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原主任王承德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聊起了我国中医药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2008年,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就作出过类似表述,但是几年过去,状况并未改观。王国强曾向媒体感慨道,中医药管理实际上是“高位截瘫”,中央与地方上下不对口。
一个表现是,中医药管理局是副部级单位,但到了省里有的还有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有的就只有中医药处,到县市这个级别,很多根本就不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了,人员配备也不够。这样,工作自然很难落实下去。
此外,中医药产业多头管理的问题也相当严重。
“中药每年出口多少,我说不出来,因为它是商务部管;每年种植多少,我也不知道,因为它是农业部管。我们中医药管理局缺乏一个宏观的把握和管理。”王国强表示。
王承德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农业部、林业部、国家质检局等部门负责中药生产(中药材、饮片、中成药)的行业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中药生产、流通、使用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仅负责中医药的科技研究和人才培养。
“多头管理的直接后果,首先就是管理职责分散,缺乏对中药产业整体的长远战略规划,对关系产业乃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整体性、全局性、难点性问题缺乏统筹规划;其次是部门间政策不配套现象较为突出,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各行其政,协调支持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策衔接不畅;最后是部门间存在职责交叉,导致部分工作存在管理漏项,特别是非濒危野生中药资源管理职责长期处于管理盲区。”王承德表示。
对此,王承德提出几点建议:首先,完善中医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统筹规划和领导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增加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其次,建议各省设立相对独立的副厅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建全省中医药管理体系;各地、县在卫生局内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做到地方中医工作有专门机构管,切实负起责任来;使国家保护和扶持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法规得到很好地落实,从而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再次,在中药管理方面,实行中医中药的统一管理,中医药的发展规律和特点是中医中药密不可分,所谓“药为医用,医因药存”,中医中药相辅相成,实行中医中药的统一管理是实现中医药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最后,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内部建立专门负责中药资源管理的内设机构,建立健全中药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对中药资源管理和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切实保障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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