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需土地制度改革加速破题
2013年03月08日01:48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 [新型城镇化需土地制度改革加速破题]
新型城镇化是未来十年中国突破“中等收入增长陷阱”的关键抓手,也是中国经济新的增长动力。然而,新型城镇化不能变成“赶农民进城”,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在土地制度改革上寻求破题。
理论上讲,新型城镇化能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新的驱动力,是因为它能够打破二元经济结构失衡,创造新的要素组合。事实上,二元结构失衡不仅是中国内部失衡的最大症结,也锁闭了中国经济成长阶段最重要的内需增长。未来中国新型城镇化以及要素市场化,都要从土地完整确权上做文章,这将是推动更广泛和更深入制度创新的关键。
近年来,中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二元特征也在不断强化。城乡结构的失衡引发了经济结构失衡、分配结构、投资结构失衡等一系列内部失衡。
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农民致富困难、农村消费不足,使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不断上升。世界银行报告显示,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代表城乡差别的“城乡居民收入比”也日益扩大。另一方面,由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根据要素贡献大小进行的,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对应较高的收入。因此二元经济结构强度越大,城乡间收入差距也就越大。据统计,2008年中国GDP结构中,农业创造的增加值占全部增加值的11.2%,但这些财富是靠40.8%的劳动力完成的,也就是说40.8%的人创造了11.2%的财富。由于农村经济分散,很难形成规模效应,农村投资边际效用是下降的。
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是城镇化,而城镇化的本质是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建立均衡式的城乡互动和工农互动增长机制,要将国家从农业转出发展要素资源的格局,调整到工业向农业转入发展要素的格局上来,对整个农业发展给予根本性补益。
下一轮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要素市场化改革。要素的粗放使用必将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生产要素完整产权的保护和尊重,是要素进入市场并获得高效配置和相应经济效率的充要条件。再次聚集农村改革的势能和动力,土地这一极具配置能力的资本至关重要。
土地不仅是一种生产性要素,更是一种资本性要素,因为它涉及到包括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权、要素资本赋权、发展权等在内的市场化的“三农”赋权制度改革。新一轮土地制度红利,将进一步释放土地和劳动力潜能,通过要素流动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带动中国内部的资源、体制、资金、人力、市场和商品自由流动,从而盘活更多的资产加入到经济增长之中,为农村经济增长提供内部支撑和长久动力。
由于目前土地制度中的产权相对模糊,农民不敢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也不能将土地以抵押等方式融资,从而大大限制了土地收益。土地确权和使用权资本化是为了增加土地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形成农村和农业的资本积累,就是希望以权证的方式虚拟土地使用权未来收入预期的贴现值,使其可以在交易市场上获得强流动性,产生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
事实上,无论是农民承包的耕地入股,还是农民以承包地作为贷款的抵押物,都是从土地资源赋权制度入手,使城乡资源在流动中整合。因此,以土地使用权资本化为资源汇聚点,围绕金融支持和产业支持,将成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从这层意义上说,如何在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增值收益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自主自愿参与城镇化的积极性,将影响到整个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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