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玉海 北京报道
根据新华社消息,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3月10日上午就机构改革方案做了说明:为推进海上统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将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中国海洋管理体制的这一重大调整有哪些特点?中国海洋管理体制改革是否初步完成?这一体制调整将对我国海洋事业发展产生哪些影响?本报就此采访了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研究员、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原副总队长郁志荣。
“中国海洋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基本成型”
《21世纪》:对于这次宣布的整合4支海上执法力量重组国家海洋局、并成立国家海洋委员会的改革方案,你如何评价?
郁志荣:这次宣布的海洋执法机构重组方案有三个特点:第一、方向明、思路清、力度大。除交通部所属的海事部门外,将其他专司海上执法的机构海监、渔政、边防海警、海关缉私“四龙合一”,超出预期之前业界估计,会在目前各地已探索成功的海监渔政合并的基础上“二龙先行”。
第二、中国传统做法与国际做法合一。中国国家海洋局重组以后,原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性质没有根本改变。不过这次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一条,合并后的海上执法队伍属于国家海洋局领导,可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这可以理解为法律并没有赋予国家海洋局警察权,而是海上维权执法时可以使用警察权,按照法律程序解释应该属于“委托执法”性质。关于海洋管理体制调整,究竟是先进行机构改革还是先立法再进行机构改革,一直是有争论的。这次重组国家海洋局,调整海上执法体制的做法是机构改革在先。因此,随着海上执法体制的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或调整已经迫在眉睫。
第三、这次海洋管理体制改革后,涉海决策层面有中央海权办,协调层面有海洋委员会,国家海洋局作为执行机构,海洋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基本成型。如果再有一个专门为海洋管理服务的研究机构,就更完善了。
《21世纪》:海事局这次没整合进新组建的国家海洋局,未来是否会整合进来?
郁志荣:此次国家海洋局重组,将我国现有海上五个执法机构中的四个进行“同类项合并”,交通部下属的海事局不变。由此证明,此次涉海机构改革是慎重的。因此,没有发生有人所担心的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的现象。海事局的主要职能中,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比例占得较大,参与国际海事事务的频度日益增加,保留海事局原建制不变说明,其工作性质和职能与其他的海上执法机构有所不同。
海上执法力量布局将面临调整
《21世纪》:海洋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出来后,下一步的实施将会遇到哪些问题?
郁志荣:这个海洋执法体制改革方案要落到实处,肯定将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 改革方案只是一个大框架,要落到实处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首先,这次整合的四支海上执法力量,原来是各自为政的,整合后就面临着人员调整的问题。
《21世纪》:这次海洋局重组后,海监、渔政、边防海警、海关缉私的执法力量布局是否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郁志荣:这是毫无疑问的。海洋局必定会全力以赴,对海上统一执法队伍重新布局、统筹规划、制定新的运作机制,大幅度提高海上维权执法效率和效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本次海上执法体制改革的成功和巩固改革成果。
《21世纪》:这次海洋管理体制改革对我国的海洋事业发展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郁志荣:成立海上统一执法队伍,业界盼望已久,首先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海上执法成本,提高海上执法效率;其次可最大限度地减少过去存在的由于职能相互交叉或重复引发和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第三为提高我国海洋立法水平和司法介入海洋维权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条件和环境。
《21世纪》:这次海洋管理机构改革后,中国的海洋管理体制改革是否可以告一段落?
郁志荣:海上执法体制是我国海洋管理体制中的重要部分,但绝不是海上执法体制就等于我国海洋管理体制的全部。从宏观上看,海洋管理体制不仅限于海上五家执法机构,还包括外交部的边海司,涉及海洋立法的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从事司法的检察院和法院等相关部门,也应该看作我国海洋管理体制的一部分。
按照国外的经验,一个国家的海洋管理体制须由海洋基本法来规定,因此随着海洋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海洋基本法的制定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而制定海洋基本法又涉及我国的海洋战略和海洋政策。
作者:刘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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