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造假案机构被追责 拟罚没联合证券2400万
2013年03月14日01:25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 [绿大地造假案机构被追责 拟罚没联合证券2400万]
本报记者 杨颖桦 北京报道
记者获悉,近期,中国证监会认定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发现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
对此,中国证监会依法拟作以下处罚:没收联合证券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黎海祥、李迅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000元罚款,撤销黎海祥、李迅冬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对黎海祥、李迅冬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同时,中国证监会认定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澄门)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其工作相关情况,未对绿大地相关资产的取得过程进行完整的核实。对此,中国证监会拟作以下处罚:没收天澄门业务收入600000元,并处以60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平、肖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000元罚款,对徐平、肖兵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中国证监会认定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城)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从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对此,中国证监会拟作以下处罚:没收深圳鹏城业务收入600000元,并处以600000元的罚款,撤销深圳鹏城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廖福澍、姚国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000元罚款,对廖福澍、姚国勇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已向上述机构和个人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根据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将于近期召开听证会。
作者:杨颖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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