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海砂危楼”缘于监管“海市蜃楼”
2013年03月15日13: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去年8月份,烟台中铁逸都被曝出“暗改户型图”,如今业主侯先生等人又反映客厅半封闭阳台外墙保温“短斤缺两”,质疑开发商偷工减料。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深圳,开发商使用大量海砂建楼,一些奸商逐利的嘴脸,不得不让人感叹:“没有最恶劣,只有更无良”!
央视3·15曝光华润集团深圳建楼使用大量海砂,海砂中超标的氯离子将严重腐蚀建筑中的钢筋甚至会导致楼体倒塌,目前楼房楼板开裂、墙体裂缝等问题严重,每逢雨天渗水不止。这样的“海砂危楼”在深圳比比皆是,无良开发商之所以选择“海砂”做建筑混凝土,是因为它可以节省一半的成本。这不得不让人感叹:“没有最恶劣,只有更无良”!
海砂固然成本很低,价格只要30多元,买一立方海砂,比河沙要便宜近120元。但做为砂厂经营者,又岂能不考虑海砂不能直接用于建筑的相关规定,而做为开发商等采购主体,建筑单位,又岂能不考虑建筑的质量、耐用性、使用寿命等?然而,在短视主义观念下,砂厂老板无视国家相关“用淡水冲洗”,“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等强制规定和标准,他们采集海砂,甚至违规违法采集,为的是利益,将砂卖给相关单位,把钱装入自己口袋即算完事。
而这种短视的思想,在一些开发商身上同样存在。他们建筑楼房、修建桥梁之类,工程峻工,三五年内早把工程款、卖房款等装入私囊。三五年后出了问题,则不用付出相应代价,或者付出的代价比较小。如此责权不对等的现实中,开发商又岂能不见利忘义?
然而遗憾的是,商人重利,其固然可以“为了50%的利润,不惜违法犯罪”,相关监管部门又岂能睁一只闭一只眼,甚至甘当“睁眼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海砂是国家矿产资源,岂能随便采集?采砂的设备、厂房等不可能拎起来就跑,何以长期存在,却得不到管理与规范?即便一些砂厂是合法经营的,其是否使用淡水冲洗,砂中氯离子是否达标,又岂能不加强管理?采砂在光天化日之下,买卖等交易在光天化日之下,运输在光天化日之下,使用也在光天化日之下,监督到底是“看不见”,还是选择性失明?
事实上,也只有相关部门对采集海砂的行为不再置若罔闻,对海砂采集、买卖、使用的监管不再“海市蜃楼”般虚无飘渺,才不至于造成违法违规采集海砂行为的泛滥,才不会导致出现大量的“海砂危楼”,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才不至于受到侵害和伤害。对此,我们期盼着,相关部门拿着纳税人的供养能干点事!刘鹏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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