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证监会就券商股权激励机制管理征求意见
全景网3月17日讯 中国证监会日前就《证券公司股权激励约束机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指出,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的薪酬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薪酬结构不合理,以现金性收入和短期激励手段为主,这对证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构成不利影响。起草该项管理规定,是为了支持证券公司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增强创新发展的动力和能力,规范、引导证券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管理规定》共4章21条,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当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原则,兼顾相关各方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对实施股权激励的证券公司和激励对象的合规性、审慎性和合理性方面都作出了相关要求。
《管理规定》还明确证券公司可以采取激励对象设立信托计划或者公司、合伙企业等持有证券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权或者股票期权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并要求实施股权激励的证券公司建立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防止公司或激励对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约束机制作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此外,《管理规定》还对证券公司激励股权来源、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其他有关规定的衔接等事项作了规定。 (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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