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中国需及早调整房地产调控思路
“两会”结束,中国政府完成换届,中国经济进入新的政治周期。过去十年,房地产行业九遭调控,上一届政府频频出招,从土地、信贷、税收、限购等多角度抑制房价上涨,但却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不得不带着“国五条”而遗憾告别。未来十年,房地产调控有可能成为常态,但在具体操作上,新一届政府需要吸取以往的教训,调整政策思路。
简单来说,过去十年间房地产调控效果不佳,主要是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在中国,房地产是个有极大需求的市场。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在城镇化进程中、在中国的投资品还很缺乏的时候,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注定很难避免。因此,将房地产价格作为调控的核心,只会让调控本身成为无解的僵局,令人生出“越调控越涨”的无力感。
展望未来,从中国政府的政策看,新型城镇化承载着巨大的政策意义,还要继续推进。2012年末,全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52.57%,其中流动人口为2.36亿人,占总人口17.43%。如果未来的城镇化将流动人口转化为城镇居民,无疑将对房地产价格构成刚性的支撑,若仍以房价作为调控的目标,难免重蹈过去十年的覆辙。在调整房地产调控思路的时候,首要改变的,是这种“以房价为纲”的定性思维。
有人会问,不盯住房价,那该盯什么?在我们看来,新一届政府需要从国民经济大系统中考虑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和调整。中国房地产的畸形发展根植于中国经济既往的发展模式,这也意味着,房地产调控需要和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着眼于中长期,重点是理顺房地产市场的各种利益关系,尤其是中国政府与房地产市场的关系。
在旧的“土地经济”发展模式里,中国政府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太强。据统计,在目前中国的18个税种中,涉及房地产业的有10个,其中5个税种也涉及其他行业,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另有5个税种仅在房地产行业征收,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此外,还有一个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即教育费附加。
有学者测算,将房地产业的十个税种收入合计,2012年房地产业贡献的税收收入将超过1.5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超过15%。若加上土地出让金,2012年全国300城市约有2万亿,中国政府合共从房地产市场中获得了超过3.5万亿的财政收入,占11.7万亿总收入的近30%,政府与市场的利益纠缠可见一斑。此种背景下,调控效果可想而知。
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角度出发,我们不难得出调控的新思路。与很多其他改革一样,中国政府也需要退出房地产市场,不能把政府收入的重担拼命压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在需求支撑下,交易环节的税收往往会转嫁给下游的购房者,反而助涨房价,这也是此次“国五条”发布后舆论哗然的主要原因。
在退出房地产市场的同时,中国政府在其他领域内的改革也需要同步跟进。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退出市场后,财政收入相应减少,要求中国政府自身进行转型,由经济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把众多经济建设任务还给市场。在投融资方面,为了弥补政府退出的缺口,需要加大金融市场开放的力度,引入多元的投资主体。这同时也能疏通狭窄的投资渠道,对房地产投机资金起到分流作用,进一步强化房地产调控的效果。
在这些改革之前,加强对于政府权力的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将是中国政府难以回避的重大改革。经济资源依附政治权力分配,很难想象,一个权力不受限制的政府能够放弃诸多到手的利益。这是一系列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的起点。只有简政放权,后续的改革才能顺利推进下去。
新一届中国政府仍将继续房地产调控,但在具体方式上,需要及早做出调整与改变。中国房地产的畸形发展根植于既往经济发展模式,需要把房地产调控纳入到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的框架内考虑,而非像过去那样,单纯地盯住房价。
作者: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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