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副行长:中国需深化财政改革促进包容性增长和经济再平衡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韩洁、高立)亚洲开发银行副行长史蒂芬·格罗夫24日说,中国应通过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包容性增长和经济再平衡。
“国际经验表明,财政政策对缩小收入差距至关重要。例如在1985年至2005年间,经合组织国家曾通过拓宽税基、采用累进税制、增加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成功将收入差距缩小了三分之一。”格罗夫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会上说。
格罗夫指出,与经合组织国家相比,中国的财政收入水平相对较低,难以为社会发展提供足够的公共资源。尤为明显的一点就是,基本社会服务得不到充分的资金支持。
“近年来,尽管社会支出大幅增长,但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政府将约35%的财政收入用于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但仍不及其他中等收入国家52%的平均水平。”他说。
对于在上海和重庆征收高档住宅房产税的试点,格罗夫认为,这些税收只是迈向成功的一小步,最终目标还是真正实现按房屋价值对所有城市住房征收房产税。
格罗夫说,中国在部分省份和城市推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非常成功,但试点范围仅限于12个省市。
格罗夫认为中国应拓宽所得税税基。他说,由于税基狭窄,政策制定者们缺乏有力的手段来管理收入分配。去年,个人所得税在全国财政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不足6%,远低于经合组织24%的平均水平。
他还建议中国增加直接税比例。“直接税更利于调节收入差距,更具公平性。间接税有助于增加收入,但累退性明显。”他说,征收资本收益税和房产税、引入遗产税和赠予税,都将有助于平衡收入分配。目前,增值税是中国最大的税收来源。
格罗夫还强调,中国应增加中央政府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确保地方有充足的资金来提供社会服务。“若不进行此类改革,人均公共社会支出差距将会凸显,从而加剧区域不平衡。”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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