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前夫私自卖房 法官调解前妻获赔11万元
2013年03月26日09: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离婚时说好了给她的房子,却被前夫私下卖了,忠县王女士将买家告上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昨天,记者从忠县法院了解到,离婚协议上虽写明房屋归王女士所有,但该赠予房屋当时未办过户手续。后经法官调解,前夫赔偿了王女士11万元。
今年1月30日,家住忠县的王女士像往常一样回家,当她拿出钥匙打开房门时,老是打不开。是不是钥匙拿错了,她仔细核对,没错呀。王女士立即报警,民警查看并无戳撬痕迹。王女士找来开锁匠打开房门,发现房屋的买卖合同不翼而飞。于是,王女士换了一把新锁。
而就在同一天,当地男子张某花30万元从钱某手里购买了房屋一套,第二天用钥匙怎么也打不开房门,于是也报了警。
民警非常纳闷:头天也来过这个地方,怎么今天又有人报警称门锁打不开呀。张某的家人拿出房屋买卖合同,收款收据等证据,证明这房屋就是他们的。一套房屋,咋突然钻出来两个主人?这个房屋到底是谁的呢?而王女士拿出一纸离婚协议证明该房屋是她的。民警看到,离婚协议上载明这套房屋确实是王女士的。
据了解,2009年11月30日,王女士的丈夫钱某从罗某处购得了这套房屋。王女士与钱某于2009年12月8日结婚,去年12月7日离婚。离婚时,该房屋约定归王女士所有,但一直没办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仍为罗某。
那么,说好了给前妻,钱某怎么又将它卖了?原来,离婚后,该房屋的钥匙仍在钱某手中。钱某在与朋友闲谈中得知,他购买的房屋是在婚前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便决定将房子卖掉。于是,钱某就将该房屋卖给了张某。而张某接过钥匙后,将房屋的钥匙更换了,便出现前面王女士打不开房门的情形。
“离婚时说好了房子归我,凭啥卖给人家?”王女士想不通,她一张诉状将原房屋主人罗某、现购房人张某告上法院,要求确认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庭审中,王女士称,钱某购买房屋的时间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但买房时他们已经同居,买房时她也参加了的,属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协议上也写明是她所有。
“我没与王女士发生买卖合同关系,你与钱某离婚怎么约定的,与我们的买卖没有关系。”张某辩称。
忠县法院审理后,鉴于离婚协议上虽然载明房屋归王女士所有,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且出卖房屋已在房屋产权机构受理正在办理中,法官建议王女士要求前夫钱某赔偿其损失。经法官调解,钱某同意赔偿王女士11万元。
据悉,因为这场官司,房屋产权机构已停止了对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张某一气之下也将钱某告上了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有效,此案将择期开庭审理。记者 陈保发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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