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养老金缴费比例将统一 投资收益不归个人账户
2013年03月29日07: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截至去年年底,广东省社保基金累计结余5131.3亿元,比2011年年底结余增加千亿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关于社保基金2011年度决算和2012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及有关调研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中获悉的。
报告中介绍,2012年五项社保基金总收入达到2493.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基金总支出1489.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1%,基金累计结余5131.3亿元,比2011年底增长24.3%。
据了解,2011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129.29亿元,2012年比2011年增加了1002亿元。
投资收益入滚存结余基金
去年3月19日,广东在全国率先将1000亿元养老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去年5月底,省财政和社保部门表示,委托运营的1000亿养老金可以保证只赚不亏、旱涝保收,其保底收益率比存银行要高。
那么养老金投资运营获得的收益该如何分配,个人账户是否也可以“分一杯羹”?
省政府在汇报中表示,由于该项投资运营在全国尚属首例,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养老金投资运营的分配办法,而办法的制定权限在国家相关部门,省级及以下部门无权制定。因此,经询国家有关部门,广东目前用滚存结余养老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不应区分统筹基金收益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而应将投资运营收益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在账务处理上暂按现行办法执行。
其他热点关注
全省养老险缴费
比例将基本统一
全省各地企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存在差异较大的情况,其中最高的湛江市费率达22%,最低的如中山、佛山、珠海为10%。根据广东省2009年7月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至13%~15%,实现费率基本统一。
目前,在尚未达到规定缴费比例范围的10个市中,有7个市制定并启动了单位缴费比例过渡计划。在尚未统一缴费基数的8个市中,有5个市制定并启动了过渡办法。
省失业保险条例
将进行修订
记者获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已经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去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审议项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上位法的规定,已经完成该项目的起草工作。
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继续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及说明,争取在今年的6月底前立项,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争取尽快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河源医保基金现赤字
只是个案不具普遍性
省人大常委会曾在相关调研报告中反映河源市医保基金出现当期赤字,需引起重视。对此,省政府表示,医保基金出现赤字的问题只是个案,不具备普遍性。目前,河源市已经采取措施解决基金赤字问题。
为确保全省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广东加快付费制度改革,广州作为省重点联系城市,推进形成按住院次均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等机制。(记者卢文洁)
作者:卢文洁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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