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确定房价控制目标:涨幅低于收入增长水平
2013年04月01日12: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今天,济南市城乡建设委通过网站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五条进一步抓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根据通知,我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抓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巩固和扩大我市调控成果。
继续严格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鲁政办发〔2011〕5号文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济政办发〔20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限购、住房信贷政策及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1.5万套、向社会提供分配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6000套。
严格商品房预售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
加强市场监测与分析,及时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等方面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记者 刘文忠 通讯员 关学军)
作者:刘文忠 关学军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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