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入世11年中国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20.2%
2013年04月08日19: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4月8日,商务部召开“应对贸易摩擦”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公平贸易局调查专员宋和平以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贵清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姚坚表示,加入世贸组织的11年中,中国对外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20.2%,对外开放已成为我国加快经济发展以及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支撑。当然在我国贸易不断发展的同时,贸易摩擦、贸易救济措施的应对工作也任务更加繁重。从2002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我国应对的国外的贸易救济措施的案件一共842起,涉及案件金额736亿美元。这里面包括反倾销案件621起,反补贴案件61起,保障措施案件124起,特保措施36起。另外,涉及到美国知识产权的337调查一共130起。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如下:
姚坚: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专题新闻发布会的核心内容是向大家报告一下我国在对外贸易的发展过程中怎样开展国际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有效地应对贸易救济措施。今天和我一起参加专题发布会的一位是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宋和平调查专员,公平贸易局是商务部对外参与贸易救济措施应对工作的主管部门。此外,由于我国外贸进出口大概有70%左右与机电产品有关系,贸易摩擦之中也有相当部分与此相关,我们请到代表业界的机电商会的王贵清副会长来介绍有关情况。我首先把应对贸易摩擦的总体情况跟大家做一个报告。
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政府认真履行入世承诺,努力推动贸易便利化、自由化,维护了良好的国际贸易秩序,为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我们也做了一个统计,加入世贸组织的11年中,中国对外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20.2%,对外开放已成为我国加快经济发展以及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支撑。在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同样重视对外贸易的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平衡发展一系列措施。采取的措施包括培育和支持自主品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增强出口品牌的促进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出口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增加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进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着力发展服务贸易。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国际市场布局进一步优化。2012年新兴市场及发展中国家占出口总额比重比2011年提升1.1个百分点,达43.3%。
二是国内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2012年中西部地区占我出口总额比重上升2.4个百分点,达到14.3%。
三是进出口经营主体得到改进。2012年我国民营企业出口占比提高4.1个百分点,达到37.6%,加上外资企业出口49.9%,应当说,将近88%的出口是由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完成。
四是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的占比进一步减少,一般贸易比重进一步提升。此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也比较稳定。2012年我国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占出口比重均上升0.4个百分点,分别达到57.6%和29.3%,加工贸易增长3%,外贸占比34.8%,“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得到有效控制。
五是贸易方式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从以往以劳动密集型为主逐步转向劳动密集型和技术资本密集型并重的转变。加工贸易产业链不断延伸,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在加工贸易中的占比大幅度提高。
六是贸易平衡状况得到改善。贸易顺差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8%左右,也处于合理区间。与美、欧、日等主要贸易伙伴双边贸易平衡状况均有所改善。
七是服务贸易这几年取得比较快速的发展,2012年,按照国际收支口径,我们的服务贸易达到4700亿美元,增幅12.3%,占我国对外贸易的比重也就是服务贸易加货物贸易之中,服务贸易比重达到了10.8%,比前一年有所提升。当然,服务贸易比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发达国家大概在18%左右。随着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服务贸易的比重也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应当说,在过去的入世11年之中,我国贸易环境得到改善,开放促进了改革、促进了发展,促进了创新。同时,我国贸易总量和经济总量在世界上的排名都得到有效提升,都是从2001年的第6位提高到了2012年的第2位。当然在我国贸易不断发展的同时,贸易摩擦、贸易救济措施的应对工作也任务更加繁重。从2002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我国应对的国外的贸易救济措施的案件一共842起,涉及案件金额736亿美元。这里面包括反倾销案件621起,反补贴案件61起,保障措施案件124起,特保措施36起。另外,涉及到美国知识产权的337调查一共130起,这是十年间的总体情况。
2012年和今年一季度的情况是这样的,2012年全年一共有21个国家发起针对中国的77起贸易救济贸易措施,涉案的金额有27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6%和369%。特别是去年欧盟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的“双反”调查,金额高达204亿美元,占到当年涉案金额的73%。今年一季度一共有12个国家对我们发起了22起贸易救济措施的调查,涉案金额9.63亿美元。应当说,随着我们对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我们也持续致力于贸易质量的提高和贸易结构的改善,进一步促进中国企业遵守国际规则,公平参与国际竞争。但是我们对于遭受到的贸易救济措施也有效地、积极地开展应对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我在这里重点强调四点原则立场:
一是按照中国政府的要求和企业的诉求,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措施,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中国政府支持世贸组织采取行动,抑制有关国家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抑制贸易保护主义的泛滥。
二是我们主张通过对话和磋商妥善解决贸易争端。有关国家应当审慎克制地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利用对话和磋商机制这样的平台,推动业界的合作,努力通过磋商对话,妥善解决经贸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三是我们将继续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一方面对外我们将继续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让贸易环境更加稳定和可预期。对内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推动企业进一步遵守国际规则,提升我国出口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发展。
四是坚决维护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合法利益。我们一方面遵守世贸规则,坚定地行使世贸组织成员的权利,同时我们要会同进出口商会和涉案企业,积极开展贸易摩擦的应对工作,努力维护中国企业和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的正当权益。
以上就是我介绍的一些总体的情况,下面请公平贸易局宋和平局长介绍一下我国在贸易摩擦应对中的背景、特点和趋势,以及我们所做的工作。
宋和平:刚才姚主任已经全面介绍了我国现在面临的贸易摩擦的总体情况和原则立场,我简要介绍一下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特点、趋势,以及商务部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特点、趋势
贸易摩擦增多是我国成为第二大经济体和贸易大国的伴生现象,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成因较为复杂。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全球市场需求减弱,主要发达经济体增速下滑,主权债务问题突出,失业率居高不下,产业转型升级较快,竞争加剧,全球性的产能过剩凸显,保护主义升温,贸易政策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
据统计,世贸组织各成员国2007年共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是184起,到2008年就增长到了239起,2009年达到262起。各种贸易投资壁垒也明显增多。而我国在金融危机中稳健地发展,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因而也就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目标国。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外贸出口也已经呈现市场多元化的格局,但是在市场格局的分布当中,也有不够均衡、部分产品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过大、部分企业经营不规范,也是产生贸易摩擦的诱因之一。在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市场需求微缩、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背景下,我国外贸出口仍然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容易成为有关国家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目标。
总体上看,有关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也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本身是世贸规则允许的,维护贸易秩序的这样一种国际公平规则,也是法律手段。但是滥用贸易措施就导致了贸易保护主义横行、泛滥。这些主要措施包括大家都很熟悉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还有特殊保障措施,有时候我们把它称为“两反两保”。二是使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如有的国家提高进口关税,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进口措施,实施技术性的贸易壁垒。还有的国家在刺激本国经济方案中,提出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条款。仅就贸易救济调查而言,2009-2012年期间,我国共遭受贸易救济调查的案件328起,涉及出口金额534亿美元,并呈现涉案金额上升、多种救济措施并用、贸易救济措施政治化等新特点,中国已经成为遭受贸易救济调查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政府和企业对此都是十分关注的。
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已经呈现常态化、复杂化的趋势,贸易摩擦将贯穿我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全过程,应对贸易摩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特别是入世十年的磨砺,我国已经有了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综合实力的企业,一支精通贸易、熟悉规则、了解国内外市场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也在迅速成长。面对贸易摩擦增多的趋势,我们既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也要以客观的平常心态来看待。
商务部已多次就重大贸易救济案件阐明有关的原则立场。我们认为,世界经济的复苏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有赖于规则和合作。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愿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与各国一道,继续按照国际社会已经达成的共识,开展建设性的对话,加强各领域协调与合作,切实尊重和照顾彼此的关注,妥善处理贸易中发生的纠纷,共同维护开放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
二、商务部所做的主要工作
商务部高度重视应对贸易摩擦工作,建立了“四体联动”工作机制,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以及涉案企业,在这项工作当中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结果。这些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强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做好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和贸易救济知识普及工作,让广大企业及时了解贸易摩擦动态,了解贸易救济规则,掌握应对方法。二是加强统筹协调,重点做好重大案件应对工作。我们统筹运用政治交涉、法律抗辩、业界合作、舆论引导等多种有效措施,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与协作,有效应对了美国轮胎特保案、欧盟数据卡案等一批涉案金额达、影响范围广的重大案件。在应对欧盟冷轧不锈钢板和镀锌板反倾销案、美国镀锌钢丝和钢制轮彀“双反”案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多起案件中取得完胜,促使调查无措施结案,保护了出口市场份额。2011年以来,积极应对美欧对我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等重大案件。三是努力维护与发展中国家的稳定,可预期的贸易环境。我们重视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应对工作,主动开展对话沟通、加大预警力度,并通过交涉磋商、业界合作等多种途径,力阻贸易摩擦向发展中国家蔓延。四是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发挥与主要贸易伙伴国政府间贸易救济磋商机制的作用,努力通过对话磋商,管控分歧,化解摩擦。五是重视发挥行业组织和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主体作用,强化对企业的法律技术指导服务,支持中国企业运用法律维权,鼓励商协会和企业与国外业界进行交流。六是妥善运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企业合法利益等。这些都是我们在实践当中总结摸索并且发挥重要作用的做法。谢谢大家。
王贵清:大家上午好。在商务部的领导下,也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支持下,中国的行业组织,包括全国性的商会、协会,也包括地方的商协会在应对贸易摩擦当中都发挥独特的作用。就像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从入世以来,我们已经处理了各类机电领域的贸易摩擦220多件,在处理这些案件中,我们也培养了一支非常专业的法律团队,也建立了国际合作的网络渠道,同时也积累了经验。总结起来,我感觉行业组织在应对贸易摩擦当中发挥了以下作用。
首先,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就非常重视在企业中培训、培养企业对WTO规则、知识,特别是贸易救济专业方面的培训,使企业在日常的设计经营管理当中能够按照WTO的规则去做,从而避免贸易争端的发生。
第二,作为行业组织,我们一直关注和主要贸易国贸易进展的情况,当我们发现我们某一种商品和当地企业形成竞争时,我们会及时组织企业进行研讨、开会,提醒企业要注意尽量避免、减少这种竞争,通过这些工作去减少贸易争端的发生。像这样的会议,我们每年都会开很多次,有时候为一个商品开很多次会。
第三,当我们发现某一个产品或某一个行业可能会发生贸易争端时,其实作为行业组织,我们最早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和对方国家的行业组织进行沟通,我们也支持当事企业主动和对方企业沟通,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沟通方式,去倾听对方的诉求,甚至对方的抱怨,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争取通过协商去解决这样的贸易争端。比如去年欧盟对我们光伏发起贸易救济调查之前,我们专门带领企业到欧洲与很多欧洲行业组织进行沟通、协商,让他们了解我们的立场,向他们表明我们愿意通过协商去解决任何形式的贸易争端。像这样的沟通,在案件整个过程当中都非常重要。
第四,当我们知道立案了,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坚决组织、支持、辅导我们的企业去积极地应诉,通过培训等方式,让更多的企业了解程序,必要时,得到企业授权之后,代表行业进行无损害的应诉。入世十年以来,机电商会已经代表行业进行了超过40次的无损害应诉。
第五,我们作为行业组织,在这种贸易纠纷的处理过程当中,一直高度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关注对方调查机关调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调查证据是否合理,调查结果是否公正。应诉过程当中,我们发现了问题,发现了情况,我们会代表行业及时的向政府报告,请求政府间的磋商。同时我们也会通过媒体及时代表行业发出声音,提醒调查机关关注重点问题。
第六,作为行业组织,我们自始自终都把业界的协商作为解决贸易争端的一个重要的也是最好的途径,而我们这样一个想法,实际上是贯穿着案件的始终,之前、之中甚至之后。可以这么说,寻求业界间的合作,我们不仅仅是在案件之前,即使在案件应诉过程当中,我们也从来没有放弃通过业界合作去解决问题。比如我们商会在2006年和欧盟委员会就铸件的案件达成了价格承诺。2010年欧盟数据卡案件当中,我们也是积极推动企业的合作,成功地进行了化解。我想,在今后其他案件当中,如果通过业界能够协商,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作为行业组织,我们也愿意,也有能力去承担起对一些具体解决方案的执行和监督的工作。
第七,近来,我们作为行业组织下很大力气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我们加大行业发展的调研,特别是关注行业发展的规模,产品结构是不是合理,这方面的案件,我们把这些调研结果报告给中央主管部门,报告给地方政府部门,通报给我们企业,因为我们希望我们的行业能够有个健康合理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更多地避免贸易摩擦的产生。
总之,作为行业组织,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指导企业按照世贸规则进行,搭建产业沟通的合作渠道,组织好企业应诉,代表行业维护应诉过程当中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合理性、结果的公正性是我们行业组织的职责。谢谢大家。
姚坚:谢谢王会长,下面记者提问。因为是专题发布会,希望大家集中在贸易救济措施和贸易摩擦的应对提出问题,如果有超出主题的范围,请大家会后与新闻办的同志联系。
中新社记者:请问宋和平专员,近年来一些国家采取倾销不公平贸易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损害中国产业和企业利益,商务部如何利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中国产业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我是中新社记者,谢谢。
宋和平:我们刚才介绍的情况主要是中国面临贸易摩擦的情况,都是国外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我们做了分析和介绍。您刚才提出的问题,一些国家的产品采取不公平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产业和企业利益产生冲击。商务部具有这样的职能,就是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依照中国贸易救济法律,对不公平贸易方式进口的产品,也有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职能。这些年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我国法律、制度、实践都在不断发展、不断完善。按照世贸组织的统计方法,中国在1997年发起了第一起反倾销调查,此后至2012年,中国共对外发起了反倾销调查203起、反补贴调查6起、保障措施调查1起。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贸易救济调查制度在不断完善,运用这样措施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也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当中能够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这三项贸易救济措施的成员方之一。同时,我们的贸易救济产品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这些贸易救济措施对于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2012年,我们发起的60起反倾销调查案件,涉及了国内的11大产业,涉及到27个省、市60余类产品、200多家企业,对于维护我国的产业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我们深度参与多哈回合规则谈判,有利回击和限制了少数成员国对我制造新的不利条款的做法,我们积极参与自贸区谈判,通过妥善设置贸易救济条款,配合我国自贸区战略的稳定推进。按照世贸组织统计的口径,我们在2013年第一季度发起的对外反倾销调查是3起。
新华社记者:宋和平专员,借着您刚才的回答问一个具体的案子,刚才您介绍了公平贸易部门在维护国内产业安全中所做的一个总体的情况,我们知道,去年7月和11月,我们对来自美国、韩国、欧盟的太阳能及多晶硅分别发起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案件现在的进展情况如何?因为我们从业界也听到了很多呼声,大家都很关心这个出台,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做出来。另外一个问题想问一下姚主任,这个材料里发了一年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经济体对我们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的数量统计,有一个情况值得关注,就是我们和发展中经济体的摩擦好像越来越多,咱们商务部怎么看待这个现象?谢谢。
宋和平:你提的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现在正在调查的一个案件,因为这个案件正在调查过程当中,而且案情也是比较复杂,我简要说一下情况,可能你们会在商务部的网站上或者我们的立案通告上有所了解。2012年7月,根据国内产业申请,我们对美国发起了多晶硅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件,对韩国发起的是反倾销调查案件。同一个产品中针对美国和韩国的案件调查是有区别的。
在2012年11月,我们又对欧盟发起了多晶硅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我们通常的说法是“双反”案件。现在业界都非常关注案件的调查,因为一个产品涉及到欧盟、美国、韩国,同时又是在不同时间发起的,而且对美国和欧盟是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双反”,而韩国是一个单纯的反倾销案件,就使这个案子在调查过程当中,它的难度、复杂程度都有所加大。即便这样,我们也是严格按照WTO规则在认真地发放调查问卷,分析应诉各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在这个过程当中,原来曾经有一个安排,在3月要做出初裁,根据案情的情况,我们做了适当的延期。总体情况,案件还在调查中,我们会认真客观地按照规则来调查,也希望媒体继续关注进展。
姚坚:刚才问到的中国在应对对外贸易救济措施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案件比较多的情况。我们也看到,2012年在整个贸易救济措施中,有70.1%(54起)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有关,案件的数量是70%左右,但是金额只有13%左右,这也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特点,即传统的发达市场和新兴市场在此消彼长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个新的现象。目前我们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对外贸易的增长非常快,在这样的过程中,既是实现了我们与发展中国家的互利双赢,同时也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新的挑战,贸易救济措施就是新的挑战之一。
我想,下一步发展的重点是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市场,我们也非常重视与这些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的协调,比如商务部对外的双边联委会机制一共有123个,其中80%是针对发展中市场和新兴市场。仅仅是非洲,我们就有61个双边联委会,占到整个双边机制的一半,说明我们希望通过双边的协调和磋商,来共同维护健康稳定的双边关系特别是经贸关系的发展。
我们也知道,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共同发展的任务,在当前世界经济比较严峻的形势下,无论是中国还是新兴市场,特别是从事贸易救济的部门都应当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要采取相应的磋商和协调,来共同营造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展的经贸环境,促进经济的共同繁荣。比如说2012年巴西一共发起了13起针对中国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占到立案数量的81%。无论是立案数还是占比都是非常高的。最近,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钟山也将访问巴西,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强与巴西的沟通和协调,妥善地化解贸易争端,促进贸易平衡稳定的发展。
凤凰卫视记者:第一个问题想向宋局长,我们看到,从金融危机之后,2009年到2012年,虽然我们遭受的案件是入世以后的四成,但涉案金额接近73%,所以金额是急速攀升的,我想问金额快速攀升的原因,以及对中国外贸的伤害度到底有多大?另外一个问题问姚主任,我们看到习近平主席在博鳌论坛说今后五年中国会有十万亿美元商品的进口,这对促进中国的贸易公平方面,您预料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宋和平:您提的贸易救济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金额增长非常大主要因为案件有了一些变化,过去的案件都是传统的小产品,轻工产品、原材料产品。近几年有一些高端的产品像光伏太阳能电池的案子,欧盟对中国产品立案,一个案子就200多亿美元,即大案子增加,金额上升比较快。关于案件对中国外贸的影响问题,应当说案件的出现是在贸易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摩擦、纠纷,反映了外贸当中的一些问题,一定会对贸易产生一些影响,但是这种影响不能过分地夸大,它还是在一个相对可控的范围内,因为这些案件是在规则层面上来操作的,还没有演变成贸易战。所以,总体上讲,中国的外贸增长还在持续不断稳定的增长,而且外贸结构、外贸方式也都在不断转变,可能更有利于我们调整结构。
姚坚:关于扩大进口的问题,我们知道,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由以往的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正在转向出口与进口并重,吸收外资与海外投资发展并重发展模式的转变,它的背景是我们国家经济环境、经济结构发生变化的一个体现。
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对于我国经济的贡献,对增加国民的福利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扩大进口的重点包括技术和创新产品,会进一步促进我们经济结构的调整,农产品的进口会进一步解决中国的土地资源匮乏,或者可以说农产品进口会进一步促进我国更有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当然,我国还是一个出口的大国,特别是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大国,扩大进口会使我们有效地利用国际资源,特别是原材料巩固我们工业制造大国的地位。例如工业制造大国是以原材料为支撑的,只有有效地利用全球的原材料进口,才可以更好地支撑这样工业化的发展。当然最重要的是,扩大进口也是促进双边经贸关系改善,促进贸易平衡的一个有效措施。去年国务院专门发布了扩大进口的指导性文件。至于与我们今天的发布会主题联系在一起,就是扩大进口会进一步增强我们有效利用国际市场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改善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贸易平衡的关系。贸易摩擦和贸易救济措施也会得到相应的缓和和缓解。
中国证券报记者:我这个问题是提给王会长的。请问王会长,您现在怎么看今年机电产品的出口情况?另外现在美国经济已经出现了复苏,这能否拉动中国机电产品迎来一个明显的反弹增长。如果说会有这种现象出现的话,请您介绍一下哪些类型的机电产品会出现明显的增长情况?
王贵清:谢谢,你问了一个大行业,也是一个大问题,我尽量简短地回答。我们中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占整体对外出口的57%,也就是说超过一多半是机电产品的出口。从整个市场布局来看,我们主要还是在亚洲市场,出口占50%。另外一个市场就是北美市场,也占19%多。欧洲也是我们一个大市场,也占19%多。剩下的10%左右是分布在拉美、非洲和大洋洲。
我们从出口的情况来看,亚洲地区主要出口市场是东盟、日本、韩国、印度等等,这些是重点的。从今年的整体情况看,印度去年是负增长,我们希望今年能够看到这个大市场有所好转。日本我们希望它的经济能够稳定,能够维持亚洲的市场。韩国的市场,我们也希望半岛的稳定能够维持好这个市场。综合来看,亚洲作为一个大市场,应当会在去年的基础之上更稳步地增长,去年亚洲市场是表现最好的。
对于北美市场,我们也看到了,以美国为中心的这个市场,它会在去年的基础上稳步地增长,也是跟去年的比较。欧洲市场去年的表现最不好,也是负增长。我们从最近的数据也看到了,欧洲的市场可能会在去年的不好的基础上有所好转,拉美、非洲、大洋洲等等应该会在去年表现还可以的基础上有所好转。所以整体看,机电产品今年的出口应该会好于去年。但是,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数据来看,还没有这种数据的支撑出现快速增长的情况。你刚才问到美国的市场,我想美国是十大市场之一,它从我国进口占我们机电产品出口的18%多一点。作为这样一个市场,它的市场情况好转,对于我们机电产品稳定出口会起到比较重要的作用。我们目前看美国市场,去年一直处于稳定增长的状态,今年来看,也会随着整个世界大的形势下,会稳定地增长,这是和去年相比。但是也没有数据能够看出来美国市场会出现快速增长的迹象。当然,尽管美国市场是我们的一个重要市场,但是在我们国家的出口,我们是追求市场的多元化,所以我们的出口不仅仅是依靠单一的市场。
刚才你问到哪些行业会好,我想,在这种复苏过程当中增长的情况下,会有一些行业增长得稍微快一些,有些慢一些。比如电子类的,手机、集成电路这类产品可能比其他产品增长快一些,但是有一些耐用型的商品,增长速度可能会平稳地往上走。机械类商品当中,像汽车配件,是我们国家这两年增长略微快一些的,它的增长速度会快于其他类。当然还有其他产品也会快,我只是拿这个举例。
还有一些商品,比如工程机械等这些投资比较大的,可能会随着世界经济的回暖,它的步骤会迈得更稳健一些,会复苏,但是复苏的增长幅度,步子虽然慢,但是会坚实地往前走。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请问宋司长,欧盟光伏案件中,因为最近尚德公司破产了,按照规则了,这种强制应诉企业破产了,下一步的裁决将如何进行?尚德会不会退出调查呢?如果作为强制应诉企业会不会影响到未来的税率?如果平均税率的话会是怎样的算法?
再有,我们看到媒体的报道,说中国的光伏企业由于欧盟的双反案,也会有其他企业相继破产,请问商务部怎样看待这个事情?
宋和平:你提的这个问题是很专业的,尚德破产和欧盟光伏案件的调查,它俩之间有联系,也是不同的两件事。欧盟对华光伏案件调查是国际贸易领域当中一个贸易救济的调查案件,尚德的破产是由于企业的经营出现了问题,然后进入了中国法律规定的破产程序,这是两个法律问题。但他们为什么有联系呢?就是因为欧盟光伏案件的立案调查,使得中国的光伏产业受到了重大影响,而这重大影响又表现在尚德在案件当中最大,由于它自身企业经营、企业管理、企业财务关系,然后走入了破产程序,按中国的企业破产程序来处理。
同时,欧盟对华光伏案件已经进入法律调查程序了,具体调查是针对立案前一段时间内进口产品倾销和补贴等问题,所以这个破产和调查的税率不会有联系,但是我们已经关注到光伏产业在欧盟调查过程当中还有很多问题,包括证据不充分,包括申请人不明确等等,这些问题就是刚才讲的,我们已经通过法律抗辩、业界磋商,在努力做工作。这里有复杂的法律和技术的问题。
北京商报记者:请问宋局长,关于今年一季度的时候已经有22起贸易救济调查,相当于去年的30%左右,对于今年中国可能面临的形势您是怎样看待的?商务部将会在应对的机制方面采取哪些进一步措施来应对这样的形势?
宋和平:今年的形势,前面姚主任讲到了,我也介绍到了,还是不容乐观的,贸易救济案件可能会在去年的范围内有所变化,或者增长,因为我们讲贸易救济案件的时候,实际上是把贸易救济当中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放在一起的,还有其他的一些贸易壁垒,在很多国家,包括美欧这样发达成员,还有很多发展中国家当中,都是几种措施变化着使用,所以总体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也是很复杂的。
商务部会采取什么措施呢?我刚才已经介绍了,我们建立“四体联动”的机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不断的完善,现在在应对贸易摩擦中已经越来越好地发挥它的作用,显示出这个机制是比较有效的,所以我们会不断地完善这样一个工作机制,在提高我们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方面,我们还要继续下工夫,继续做好工作。
财经传媒新世纪周刊记者:两个问题。第一,刚才提到我们应对贸易救济的时候有些案件其实是赢的,比如说对于欧盟数据卡的调查,但是另外一些案件是输掉的,比如像轮胎特保,现在大家对中国应对贸易摩擦,好多人评论说好象是输的多,赢的少,不知道商务部对咱们应对贸易救济的总体表现是怎样评价的?第二,刚才宋和平专员提到我们是在一些双边的贸易谈判过程当中其实有些应对贸易救济的安排,我想问一下这方面是怎么安排的?
宋和平:WTO里面有两项工作是我们在做的,一是规则谈判。其实各个国家在使用贸易救济措施的时候都是强调运用规则,对规则的理解、对规则的运用,以及规则当中的一些问题,一些需要完善的东西,多哈回合在整个谈判当中有个规则谈判,各个国家都在这里探讨这个问题,希望把各个国家实践当中遇到的问题拿到哪儿去。但是,谈判结果还没有出来,参加谈判是把问题带到那儿,这也是在制定规则,是建立制度领域的一个博弈。中国加入WTO,我们入世时已经讲到了,我们不但要运用规则,还要参与规则制定,也是为了更好地使用规则。
再一个是争端解决,各个成员发生贸易纠纷的时候,WTO争端解决机制可以把两个成员之间没法通过双边沟通解决的一些问题,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来协调。在争端解决机制当中,中国也有一些案子被其他成员告到WTO,同时中国也把欧盟、美国一些贸易救济案件,认为有一些没有依法裁决,有问题的,我们也把它诉诸该机制,通过争端解决来处理两国的纠纷。
你刚才说的输多赢少的问题,其实作为我们专业的调查机构来看,总体上讲,因为国际经济状况不好的时候,各个国家在运用贸易救济规则的时候,收得紧一点,在形势好的时候,可能就放得松一点,有些年做的裁决,可能我们胜诉的案件多,但是总体情况,这些年我们也一直在讲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下行,经济疲软,贸易下滑,对我们来讲就是国际市场低迷,处于不好的时期。贸易保护的倾向就有所抬头,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控制得就稍微多一些。所以,我们只能说,我们尽最大的能力来积极抗辩,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来争取,但是也有这样一个大环境的影响。总之,商务部在这方面要一如既往地去做工作,更多地改善我们的外部环境,同时在国内也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我们的出口结构,也要注意避免和化解贸易摩擦。另一方面是在怎么把贸易摩擦化解在纠纷摩擦出现之前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我们做的工作比较多、比较成功。
王贵清:我从行业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觉得,我们看这个问题就像后面的摄像师一样,有时候我们不能仅仅盯在一个案件上,有时候要拉远一些,有时候推近一些。拉远的时候,我们要看,这种案件发生的次数、涉及的金额,在行业当中整体所占的比例。拉近了看,看这个案件发生在哪些地区,如果某个地区或者某个国家发生的次数太多了,我们就要去研究,就要向政府报告,请他们也去研究,也去磋商。从一远一近看之后,你会发现,这些数据里面,可能有些是胜的,有些是输的,但是通过我们做的努力,没立案,你那个数据里面就没有包括这部分。另外,每个案件处理的程序,终裁了,也并不代表这个案件就结束了,作为行业来讲,如果它的终裁不公正,我们还会有其他的法律途径继续下去,一个是在案件发生的所在国,我们也会鼓励企业走法律途径,继续抗诉,另外我们也会请求中国政府在世贸构架下,继续去谈判。另外一些案件,虽然有终裁,之后还会有复审,案件会继续往下走下去的。作为中国的行业组织,只要我们发现它的裁决不公正,它的证据不合理,不准确,程序有问题,不管它走到哪一步,都会继续下去。
最后一点,这种贸易救济的惩罚性裁决,都是一把双刃剑,它把我们企业打压之后,对于它的上下游企业,对于当地的消费者,很多都造成了影响。所以我觉得,我们看这个问题得从多方面去看。我们目前也在不断地研究这方面的规则,因为在世贸组织框架下,我们遇到的问题有些比较新,很多知识也需要不断地完善,随着我们经验的积累,特别是企业在经营管理生产当中,在WTO规则更严格的执行当中,日后我们会更多地避免这种贸易纠纷,即使有了,我们的胜诉率也会越来越高的。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问两个比较具体的贸易争端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前一阵美国政府部门限制购买我国的信息技术产品,商务部最新的回应态度是如何的?我们会不会采取贸易报复的措施?比如说我们也限购美国的一些信息技术产品。第二个问题因为美国时间今天是4月8日,美国法院可能要裁决美国政府是否未经过正当程序来剥夺罗尔斯(RALLS)这个公司的财产,想问您对这个判决的态度。
姚坚:你说的这两个问题,我先简单回答一下。关于美国对中国信息技术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限制或者歧视性的措施,无论是出于任何考虑都是不公平的。根据目前我们得到的信息,它是以国家安全和保密的要求来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入。我们知道中国的一些电讯产品生产企业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供应商了,包括华为和中兴,在其他市场上都得到了平等的待遇,我们希望在美国市场也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特别是中美之间有大量的合作,在合作之中应当给予对方正常的公平待遇是我们的一贯观点。后续有关案件具体情况,新闻办再提供给你。
以上就是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我国在对外贸易在过去的11年中有20.2%的增长,对外贸易的地位由第6位已经变成了第2位,占全球贸易的份额在11%左右,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我们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包括刚才很多记者朋友问到的问题,无论是光伏的个案,还是我们和发展中国家出现的新的情况,但是很多记者也问了很多好的问题,怎么样扩大进口来促进我国对外平衡,在扩大进口过程中改善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这都是我们下一步应当努力和促进的。简而言之,对外我们要进一步通过交流和交涉来促进形成一个好的国际经济环境,促进我们国家的企业在海外市场有更好的发展,对内我们要通过改革、通过转型,让我们的企业进一步按照世贸规则,按照国际规范在国际市场上运行,这样我们就能够更有实力,更有底气来参与国际竞争,这样我们部里的工作,无论是公平贸易局的工作,还是行业协会的工作,都会更加有条件地开展。
在这里再提醒大家两个事情,一是下周我们每年两届的广交会就要开幕了,广交会一期就是机电产品,刚才很多朋友问到机电产品的出口情况,我想广交会也会有一个反映。另外,我们三位给大家介绍了一些情况,超出这次发布会之外的问题,接下来会给大家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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