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澎:“限外”别忘了多些人性化措施
昨日广州公布了“限外”通告及有关交通配套措施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以分时段的方式,采取指定“区域+路段”相结合的错峰限行措施,从即日起的20天内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至此,广州限行或“限外”方案终于揭开面纱。
方案的最大看点之一,无疑是针对社会热议的“限行不利于珠三角一体化”,提出了“限行就是为了珠三角一体化”的理念。通告指出,广州的交通环境“并非仅仅事关广州人民,而是直接影响着整个珠三角城市群的竞争力,影响着全省各地人们到此办公、经商、旅游、消费的效率及切身感受”。也就是说,广州交通拥堵,全省人民来办事也缺乏效率;如果不堵了,虽然限行,但办事会快捷得多。不能不说这是一个观念的突破,十分新颖,似乎也言之有理。当然,也要看全省人民是否认同。
其次,通告指出,交通拥堵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生态环境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广州协同珠三角地区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幸福广东需要畅达的广州,幸福广州需要畅达的交通”。也就是说,广州拥堵除了上述办事效率不高之外,经济上还要受损失,环境上加重污染,对大家的幸福感都有影响。这样一来,通告就把广州治堵与全省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了。问题是,如果全省人民中有人存有“宁愿坐在小车里堵,也不愿挤在公交地铁里苦”的心态,那么什么办事效率、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都可能与便利感、舒适感冲突了。因此,限行方案更多还是要看是否充分照顾了非本市籍汽车受限后的合理安排。
与限牌方案借鉴了北京的摇号和上海的拍卖两种模式相似,限行方案也借鉴了北京的区域限行模式和上海的路段限行模式,是“区域+路段”错峰限行模式。应该说,广州交通治堵拥有后发优势,甚至可以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第三种选择”,充分显示了“北上广”全国三大城市的定位特性。
即使是北京与上海模式的综合,广州模式还是考虑到省会的角色、珠三角一体化的整合和广佛同城化的影响等方面。通告特别强调了“不全市域限行,尽量缩小范围”。但有些论据显得不够有说服力,比如通告指出,限行范围面积约320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广州市域面积7434平方公里)仅4.3%;限行路段里程约74公里,仅占市政道路的1%。如果仅仅考虑面积和里程,可否换过来讲呢?比如这4.3%的面积和1%的里程不限行,其他的大面积和更多里程都限行是怎么一种状况?显然,限行的320平方公里面积不是那7000多平方公里可比拟的,限行的74公里路段也不是那99%里程可比拟的。
希望最终方案里还是多一点更加实在的人性化措施,如因医疗救治等紧急事件,凭当天的相关医疗单据、凭证等证明材料,可以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可撤销处罚。这样,才能争取全省人民的认同。
作者彭澎是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作者:彭澎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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