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贷网倒闭警示P2P:从极端看必然
2013年04月12日05:13
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众贷网是P2P借贷行业一个非典型又极端的案例。其上线不到一个月,还没到第一轮还款期就宣告倒闭。但极端情形往往能让一些行业的问题更加清晰、逼近真实,比如生与死。
大概没有什么行业像P2P借贷这样,还是个嫩芽就闹得沸沸扬扬,万众瞩目。一家尚未满月就宣布倒闭的平台,会引起行业的生死追问。因为在习惯“计划生育”的国度里,这个行业一开始就过着不需要“准生证”的日子。那么,生下来之后,机构该怎么办呢?享受着自由,放纵着欲望,体味着孤独和指责?
众贷网自我了断,再一次让人思考这个行业的一些基本问题。
门槛低与成长难
近两年新开张的P2P借贷平台看起来如雨后春笋,但很多“笋”其实一露头就是“滥竽”。无论是春笋,还是滥竽,奔涌而出,说明这里头的诱惑是有分量的。
的确,一些P2P公司在近几年高速成长,也取得了可观的回报。以P2P业务起家的宜信公司,短短几年成长为员工过万名、P2P业务年交易量接近百亿的“巨头”,并且由P2P业务延伸到了综合财富管理行业。宜信是业界争议的焦点,却又成为竞相模仿的对象。也有一些最近一两年成长起来的P2P公司,月交易量已经达到数千万元。而对普通的P2P公司来说,500万元的月交易量已经能够实现盈亏平衡了。
在个人消费经营贷款和财富管理双方面的巨大市场空间下,要找到比这更好的生意并不容易。但容易的是,做P2P信贷似乎没有门槛没有注册资本的硬性约束、没有从业人员资质的认定,花几千块购买一个软件模版,就可以开张了。事实上,有的P2P借贷网站真就是这么干的:网友搜索发现,一家“资金雄厚的网贷平台”却没有自身技术团队,曾通过猪八戒网以4000元寻求购买其他网贷平台模板。
但是就市场总体情况来说,P2P公司盈利和高速成长的并不多,因为其所要付出的成本其实并不低。我们从(到目前为止)成功的P2P公司身上可以看到一些基本的事实:
第一,它们主要是靠线下业务贡献规模和利润增速。线下业务意味着大量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的投入,虽然没有监管门槛,但商业门槛并不低。它们虽然同时开展线上业务,但其规模占总体规模的比例很小;或者采取了线上平台吸引投资者,线下业务发放贷款的模式。
而线下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业务员对借款人需求(标)真实性的掌握和对其还款能力的了解,以及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并没有深入到普通大众的理念和习惯中,需要拓展线下渠道业务。
第二,它们基本超越了简单的挂标投标模式,而是创造了更复杂更有效率的模式,比如较为普遍的是债权转让模式。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贷款和理财双方的需求,使P2P平台能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从而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
要实现以上所述的规模化发展,其成本是比较高的。退一步说,即使相对成功的线上交易的P2P机构,其要付出的市场开发成本、交易模式开发成本、信誉建立成本也并不低。
2011年7月21日,哈哈贷因为经营收益未能覆盖运营成本宣布关闭,停止新用户注册,9月2日后全面停止服务,关闭网站。2012年1月,哈哈贷获得风险投资,重新上线。“哈哈贷事件”说明,P2P不是那么哈哈一笑那么好玩的事情,要形成完善的服务需要重金投入。
恶意还是莽撞?
再看众贷网,还没有开始还款就宣布倒闭(据其规则,正常情况下,第一笔还款最早也应发生于4月10日,但4月2日即宣布倒闭),即使我们不质疑它的借款客户的真实性,也说明它开发客户的能力很低:要么是客户质量很差;要么是客户数量很少,如果数量较多,有部分质量很差,也不至于这么快宣布倒闭。
这至少说明,该做的功课没做,该投入的人力物力没到位。
但可疑的是,在客户数量少、质量差的情况下,它却在花大力气开发投资人。其网站宣布,在试运营初期,网站将对投资人进行大规模奖励活动(包括免管理费、现金奖励等5项),并组织投资人到国际旅游岛免费豪华游。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看,P2P平台先有借款需求,中介再寻找投资人满足这一需求,则合法;先募集投资人资金,再寻找借款需求,则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而从商业可行性来看,在没有借款需求情况下,网贷公司要为已筹集到的资金支付不菲的利息,不划算。
众贷网要么在法律上有瑕疵,要么在商业上欠考虑。
P2P借贷是一个蓝海市场,有理想、有准则、有大量投入的公司,在这个领域将有机会获得巨大的成功。但是,现实也为一些恶意欺诈者提供了空间、为一些莽撞轻率的创业者挖下了陷阱。
根据公开可查阅的信息,近几年宣布关闭或未宣布但实质上关闭的网贷平台近10家(不包含有平台无业务的公司),其中半数以上涉嫌恶意欺诈,有部分涉案人员被抓捕归案,也有案件尚未了局。众贷网倒闭而不跑路,并且已经全部归还投资人的资金。就这点来看,细节未清之前就认定其欺诈失之武断,但是其法律及商业上也显然存在瑕疵。
商业力量与监管规范
恶意欺诈得逞有一些现实的条件,P2P借贷门槛低是其一,无监管无规则是其二。其三,行业的快速发展和部分公司过去几年的信誉,为行骗者做了广告当然,前者不应为此负责。
个人之间的借贷虽然自古有之,但很难突破熟人社会的范围。P2P借贷要大规模地突破熟人社会的范畴并建立有效的商业模式,并不容易。
为了建立信誉,有的P2P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虽然其管理方式还有争议)、设立担保公司或者与担保公司合作等等。
行业内也在力求梳理行业标准,试图通过自律的方式提高门槛,比如建立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业联盟、发布自律公约。
同时P2P同业也希望借助第三方的力量来树立信誉,比如通过第三方支付结算、部分有实力的公司考虑聘请有品牌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还有一项,一些公司求之唯恐不得,一些公司避之唯恐不及监管。
P2P信贷涉及大量普通居民,涉及公众利益,且实质上是金融业务,理论上应该是监管部门重兵把守的地方。但目前却是一片空白。
广泛的参与者和微小密集的借贷关系意味着这个行业能量巨大。在信息与资金的广泛散点和网格状互联中,产生了金融监管最需严格审慎的公众利益问题和资金流监测等诸多技术问题。
从一个简单的角度看,投资人如何选择P2P平台?首先它是不是合法经营机构、有没有一定的投入和人员资质、其运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则?这些基本的标准应该由监管部门来制定并监督实施。至少,出现众贷网这样极端案例的可能性会大为降低。
前提条件是:不要因为众贷网等恶性事件,为了“不管”而监管,一棍子打死整个行业。
理论上,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只要存在足够的商业机会,在残酷竞争和无情代价之后,通常会成长出繁荣的行业和强大的公司。监管的规范作用在于,借鉴历史及横向比较的经验教训,降低市场试错成本,防范风险大面积传染,并为市场提供有效服务。
中国的P2P信贷行业,还在丛林法则下野蛮生长,我们期待它们就这样自生自灭或自我驯化吗?P2P行业具有普惠意义,对社会的贡献也毋庸置疑。我们期待监管力量合理介入,合法公司获得健康的发展环境,浑水摸鱼者被清除、被阻隔。核心目标是既要保持民间金融在阳光下的活力,又要有充分的监测手段和监管能力。(作者系本报记者、第一财经研究院新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作者:柏亮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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