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批限价房拟对外接受申领 定价低于商品房价10%
观点地产网讯:4月12日南京媒体消息,从5月1日开始,南京首批限价房将正式对外接受申领,此批分两个项目,共计1036套房源,分布于岱山、花岗两大保障房片区,分别由城开集团、栖霞建设代为建造。
据了解,与一般的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供应模式不同,这两个项目采取了商品房的销售模式,有销售案名,推广词和宣传楼书。相较于周边的普通商品房,限价房的定价低了10%左右,其中,岱山片区项目销售均价定为8010元/平方米;花岗片区销售均价为8600元/平方米。
南京市房产局局长李真表示,南京今年限价房总量在5000套左右,5月1日起开始申购的是符合交付条件的1036套房源,其中位于岱山的岱善润福城共有604套,西花岗的花港幸福城将提供432套。
其中,一千多套房源中,主力户型面积段在70—80平方米之间,共有496套房源,基本是两房两厅的格局;80—90平方米区间内的有420套房源,可做成三房两厅的格局;另有120套60—70平方米之间的房源。
根据南京今年1月23日出台《南京市保障性限价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公告,保障性限价住房套型面积以65、75、85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以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90%确定供应基准价格。
此外,限价房满五年方可上市转让;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三大类人群可以申请购买。
管理办法界定了可以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对象,即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房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具有南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35周岁的未婚个人);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才。
同时,符合申请限价房条件,已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但未选房的家庭,也可以申请购买限价房。
办法规定,市民不可同时享受限价房和公租房的保障,限价房在购买满5年后方可上市转让,转让时补交原购买价10%的价款。未满5年确需转让的,由保障房管理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评估机构在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房屋新旧等因素确定,回购的住房继续用作限价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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