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晚间,商业城(600306,收盘价7.57元)突然发布2012年业绩预亏公告,称因对会计准则理解出现偏差,预计2012年业绩将亏损1.3亿元。
对此,公司董秘张黎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去年第四季度公司物业项目改造带来大量费用,在11月出售子公司49%的股权时,按照公司理解,此次股权转让溢价部分(约为1.3亿元)应计入收益,但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丧失控制权的股权投资,应该计入资本公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受上述“年报门”影响,昨日公司股价放量杀跌,创2011年5月以来调整新低。
因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偏差,商业城2012年或将巨亏1.3亿元,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预亏公告滞后两个半月,对此有律师表示,商业城信披违规。
会计师:不应有理解偏差
本周一晚间,商业城发布公告,宣布2012年净利润亏损1.3亿元左右。
对巨亏的原因,公司解释为,去年四季度公司曾出售子公司辽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物流)3800万股股权(占子公司48.718%股权,未对子公司丧失控股权)。但由于对相关会计准则理解存在偏差,公司将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溢价部分约1.3亿元计入2012年收益,依据会计准则,该溢价部分本应计入资本公积。
因此,在纠正上述错误后,公司转让股权产生的收益实际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而非计入收益,由此导致商业城去年业绩大幅亏损,预计净利润亏损额在1.3亿元左右。
对此,沪上某注册会计师阮先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就是为了扭亏。他进一步表示:“早在2009年,财政部会计司在对证监会会计部的复函中对"关于处置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不丧失控制权)会计处理有关问题"便给出了处理意见,公司对会计准则理解上出现偏差,实在不应该。”
财政部会计司上述处理意见是:“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虽然商业城在昨日的公告中进行了解释,但部分投资者对公司出现如此常识性的错误依然不能释怀。
“公司前三年每年净利润才两三百万,这么大额度的股权转让,事关公司今年业绩,在下账之前难道公司不用听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吗?”一位商业城投资者对记者提出疑问。
连续3年扣非后净利为负
事实上,商业城近年来受主力门店改扩建影响,经营情况不佳,2009年~2011年净利润数额均不大,分别为222.60万元、275.76万元及361.4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公司2009年~2011年基本都依靠非经常性损益的贡献才逃过被ST的境地,若扣除历年诸如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其他营业外收入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后,公司2009年~2011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06亿元、-376.81万元及-5759.62万元。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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