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公布的80余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看,住房保障支出超过200亿元,其中公积金发放占大头,达到近140亿元;提租补贴7亿元左右;购房补贴60亿元左右。
这些钱都用到哪儿去了?这让我一下想起了我的一个朋友。
去年,这个朋友被迫从部队转业到了国家部委,他走的心不甘情不愿。
在他看来,到了地方就没有了五花八门加在一起比工资还多好几倍的补助,也没有了吃穿住行全包的福利待遇,更没有了一眼望到退休的稳定未来。他郁闷地跟我说:“你看,我现在是团职衔住着师职的房,挣着现代化的工资享受着六七十年前的物价,部队大院里要啥有啥,不交物业采暖水电煤气费,连礼堂放电影还是五毛钱一张票呢……可是到了地方上还能有啥?”
谁知道转业没多久,部委就分了房,虽然他资历有限,还是分到了北京黄金地段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每平米内部售价3400块一平米。“跟白给的一样!”他在新房里招待我的时候得意的说,“这周围的房子少说也都四五万一平,我这套房算下来,连人家买房的零头都没到,要想住上我这样儿的房,你就是年薪百万,不吃不喝也得攒几年吧……”
我当然没有百万年薪,如果只能靠工资攒钱买房,恐怕在退休之前,就是不吃不喝,我也只能攒出朋友那套房的首付。
其实,这原本不必大惊小怪。像朋友这样有幸享受房价双轨制的“特权阶层”并不在少数。一方面,人家的收入那么“菲薄”,又要当好人民公仆,国家怎么舍得连个寒舍都不替人家解决一下呢?另一方面,照职务、级别、工龄等排队,分数高的优先低价买房,既有白纸黑字的实施方案,又有红头审批的正式文件,没有违规也不违法,旁人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没有任何可以落于口实的话柄用于指摘。
然而,在房产已经成为个人重要资产的时代,在蚁族、蜗居已经成为普遍生存标准的时候,用不足市场价十分之一的房价购买福利住房,满足的早已不仅仅是公仆们生存的需要, 解决的也往往不再是员工的“实际困难”。14年过去了,中央取消了很多审批,废除了很多文件,但“厅字[1999]10号”依旧巍然耸立,成为各部委在北京大举建房分房的尚方宝剑。国务院明令取消各种形式的福利分房,但各个部位和央企仍在通过定向购地、多渠道审批限价楼盘等变通措施,各显神通分房分地,上行下效,既然各部委带头,各地更是有恃无恐,很多公务员不止一套房,部委处级以上,地方科级以上的很多官员,分得几套福利房的大有人在。
一边是几乎零成本持有的住房,一边是公积金双轨制带来的高额公积金,再加上同样双轨制的养老金,没有失业、医疗和养老负担的“人民公仆”们纷纷购买商品房。
“等我过了限售期,就把这套房卖了,能换套大点儿的,还能挣不少,”我的朋友对未来充满信心,“等到退休的时候,估计公积金差不多也能给儿子买套房了,我跟我老婆说,别看咱是工薪,含金量可高着呢!”
他们的“含金量”是从哪儿来的呢?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国家的财政补贴。看看昨天公布的80余中央部门预算支出,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一项就超过200亿元,包括公积金补贴140亿元;提租补贴7亿元左右;购房补贴60亿元左右。这些钱大部分来自国家财税收入,与其说是“福利”,还不如说是纳税人在为特权基层的利益输血。
理论上,公务员由纳税人供养,理论上,公务员的住房也应由国家提供。然而,公共资源允许行政机关低价甚至无偿使用,绝不是为了让既得利益者以其牟利,而且是暴利。允许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上市交易,其实就是允许公务员用廉价获取的住房资源,通过市场兑现高额收益,不能回避,这是严重违背公平正义的行为。楼市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者,反而成了高房价的最大受益者,楼市政策“暧昧”,调控始终“难产”,也并不意外了。
三年时间过去,热议过的《住房保障法》依然难产,改为《条例》也出不来。北京市拟将经济适用房封闭运行的规定也还在襁褓之中。原因何在?利益使然!一方面要减少财政支出,一方面住房支出却在频频增加:气象局住房支出增1.3亿; 水利部住房预算增7105万,其中,中国人民银行的公积金支出占总保障房支出比的9.85%,让我想起另一个央行的朋友,每月一万六千多的公积金让他完全不担心房贷是否会降低生活品质,付完月供以后,他甚至可以用剩下的公积金带家里人去趟海南……
这些能够分到福利房,享受双轨制公积金的群体,怎么舍得割断这根脐带?同样,要他们向自己征收房产税、遗产税,何其难哉?
可是无论如何,这条脐带都已经到了该割断的时候,因为在房价高企,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今天,这种先天下之“优”而“优”的“福利房”、“双轨制”政策对社会公平造成的伤害,已经在不断挑战民众心理承受的底线。既然房地产选择了市场之路,就不要再以传统的计划思维干扰它,如果继续保持以福利房解决公务员住房难的这条脐带,让不公平的福利制度吞噬公平市场,“中国梦”永远只可能是一个满足少数人利益的噩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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