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4年仍是毛坯房 业主欲设“百安居装修样板房”
2013年04月19日1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香港市民孙先生在深圳市名下一房屋装修4年仍是毛坯房,因而向负责装修的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索赔事件(本报3月18日案件版曾作报道)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作为百安居中国总部的百安居投资有限公司日前就装修事宜从上海向本报记者发来“媒体声明”,记者遂于近日就相关问题进行回访。
本报3月18日以《深圳一房屋装修4年仍是毛坯房》为标题的报道刊发后,百安居公司公关人员主动联系本报记者,称会发一份“媒体声明”给记者参考,而当记者追问本报的报道是否失实时,该公关人员却明确予以了否认。记者感觉到,作为隶属于世界500强英国翠丰集团的欧洲第一、世界第三大建材零售企业,其发来的声明目的是想阻止记者就此事件继续做监督报道。
“百安居作为专业的家装建材零售商,从1999年进入中国发展至今,一直致力于为顾客提供质量上乘、售后服务完善的全套家装解决方案,为国内建材装饰市场的蓬勃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百安居在“声明”中先如此说到。
百安居公司在“声明”中称,在2009年施工装修期间,因孙先生未按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及楼上住户的厨房和阳台漏水问题,导致孙先生室内装修工程无法继续正常进行。百安居联同其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孙先生,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在停工后所扣的1000多元测量费的定金抵扣其所欠人工费。
该公司在“声明”中还表示,孙先生是在时隔两年后的2011年11月26日才找到百安居进行交涉,双方针对后续工程施工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2012年1月8日,孙先生对百安居提供的房屋装修消费单据表示异议,百安居再与孙先生进行沟通,要求对方提供未送货相关单据,并表示公司可以退货或给予送货,但与对方多次协调未果。
4月16日,孙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义愤填膺地指出:“房屋装修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也不是一件小事,我们怎么可能那么长时间对正在装修的房屋不管不顾,百安居公司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从头到尾都是我们主动联系百安居公司。”
孙先生告诉记者,自本报报道出来后,百安居仍然没有与业主有任何沟通。为了防止更多的市民遇到类似的情况,孙先生正着手准备将这个“惨不忍睹”的装修烂尾工程作为“百安居装修样板房”,供广大市民参观。
记者调查发现,像孙先生这样的房屋装修纠纷并不是个例,仅记者了解深圳就有多家与百安居有着装修纠纷的家庭,这些家庭甚至有联合起来向“百安居”进行维权讨说法的打算。记者深入了解发现,关于装饰装修类纠纷案件也不在少数,深圳市装饰装修行业亟待规范。
据来自深圳市罗湖区法院的数据显示,仅2011年至2012年底,罗湖区法院共计受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33宗,其中家庭装饰装修合同16宗,而且该类案件还在呈现逐年递增趋势,法官在对案件调研后发现,该类案件频发缘于目前深圳装饰装修行业极不规范。这些不规范行为除了市场中充斥着大量没有资质的“装修游击队”,或家庭发包方仅和承包方进行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及工程量增减项目单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承包方收钱后,却未出具收款收据和发票。
为此,法官建议市民在进行家庭装修时一定要有合同意识,在施工前必须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工程量发生变化时也要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和工程量确认书。在付款时,最好使用银行转帐(转账记录可作为索赔依据),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多次支付,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而且最重要的一条,一定要让收款方出具正式的收据或发票。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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