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处罚力度超预期 ETF规则待完善
2013年04月22日01:3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原标题 [南方基金处罚力度超预期 ETF规则待完善]
从事发到监管层公布处罚决定,前后不到20天时间。证监会就南方300ETF换购中涉及的违规问题给出了严厉处罚,速度和力度让不少市场人士感到意外,也是一位普通投资者维权的“果实”。
速度和力度“超预期”
4月初,细心的投资者徐大为发现自己持有100多万份的南方300ETF走势与其标的产生明显偏离,并在雪球网发帖维权。4月8日,《第一财经日报》率先联系该投资者,并独家报道了南方300ETF基金在换购过程中,因大比例接受停牌期间股票永泰能源而引发投资者质疑的消息。其后有多家媒体跟进报道。
4月19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决定因此事对南方基金责令整改3个月,并责成其运用自有资金约4799万元对持有人进行赔偿。南方300ETF基金的基金经理潘海宁也因此被罚3年不得担任基金经理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ETF总监刘治平则收到了警示函。
南方基金也随即表态,称将尽快研究相关补偿方案并在官网公布。南方基金披露的信息显示,4月8日至11日期间,南方基金已经对永泰能源超过沪深300指数的部分进行了减持。
“这是继交银施罗德ETF基金乌龙事件之后,业内第二起基金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案例。”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表示,证监会处理此事的速度和惩罚力度都超出了此前行业预期,显示出证监会对保护持有人利益的重视。
换购功与过
不过,尽管证监会已经对南方基金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但南方基金的换购事件已经暴露出了目前ETF基金监管环节中的一些漏洞。
2004年,国内首只ETF基金成立,有别于其他被动型指数基金,ETF基金的最大特点就是支持实物申赎:即,投资者用一篮子与指数构成一致的股票申购相应份额的ETF基金,赎回时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一篮子股票。但在实际的ETF发行工作中,投资者只需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这“一篮子”股票中的某一只,就可以换到相应的基金份额。
随着ETF基金发行数量不断增加,所覆盖的指数也更加全面,这也导致越来越多的指数成分股成为ETF基金的投资标的。基金公司“股票换购”的相关规定也影响到越来越多的持有人利益。而对一些股票不恰当的处理,则成为新的伤害投资者利益的方法。
南方300ETF换购永泰能源的事件,恰恰就是因为一项对投资者不利的换购规定。
在该基金发行之前,行业其他的ETF基金也常常使用换购这一手法,在发行过程中,最愿意将股票换购为ETF基金的恰恰是计划减持该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一些公司的“大小非”。对他们而言,将股票换购成ETF基金之后再进行减持,无疑将降低减持股票的成本,即使不减持继续持有ETF基金,也是将资产合理配置的方式。而对基金公司而言,假设股票基本面不发生变化,接受其迟早将购买的标的股票,也可以规避购买过程导致股票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抬升问题。
这一规定本来具有一定的双赢意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因为股票的基本面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以及接受比例等问题,导致影响投资人利益的情况开始出现。
制度完善
南方基金恰是因此而受到处罚。永泰能源在2月20日因重组开始停牌,而2月19日永泰能源跌停,显示资本市场对其后市价格不看好。
而3月11日,南方300ETF换购之际,依旧接受了永泰能源的三股东华电集团持有的1600多万股,导致南方300ETF持有的永泰能源占资产比重达到5.05%,而永泰能源在沪深300指数中的占比仅在0.12%至0.13%之间。4月8日至11日,南方基金在永泰能源复牌后不久便开始减持超出的比例,在此期间永泰能源股价较南方基金换购价格下跌超过20%,南方300ETF基金共同承担了本该由华电集团承担的该股票的亏损。
在此事中,南方基金最为人诟病之处,除了接受风险不确定的停牌股之外,还包括接受比例严重超出基金后续投资所需要的比例。
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中,对于ETF基金股票换购时,到底可以接受哪些股票,接受股票之前到底需要做哪些具体的工作,接受多大比例合适都缺少相应的规章制度,仅仅是依靠基金公司自律性,去自行决定针对个股的换购政策。这导致一些基金公司为了保障基金的发行规模,鼓励和支持股票换购,对换购比例也采取了宽松的政策,并由此导致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
证监会此次超出预期的处罚力度,无疑给基金公司在处理ETF基金换购及其他技术问题时的态度敲了警钟。而在加大事后处罚的同时,也需要相关各方完善制度规则,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
}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