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志红 杨光
山东信托日前开始大规模卖出一家公司的质押股权,半个多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套现超过亿元,这一罕见的举动无疑敲响了股权质押信托的风险警钟。股权质押贷款近几年已成为上市公司主流融资方式,尤其对于贷款无门的民营企业和受限行业公司的股东更似“救命稻草”——将手中股票“典当”出去换来大笔的真金白银,可以缓解公司或个人资金上的燃眉之急,或者用来“借新债还旧债”,等等。但各怀企图的上市公司股东,变幻莫测的市场,跌宕起伏的股价使得这个看似无风险的生意变得危机四伏。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上市公司借道信托平台将限售流通股提前“变现”,多家信托公司质押的股权价格频频预警,很多ST、创业板股权成为“定时炸弹”,令信托公司叫苦不迭。
信托成“超级股东” 半月狂抛股票过亿
一家中小板公司4月18日公告,公司股东山东信托16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5%。大宗交易数据显示,该公司股票16日的成交价格为10.23元,成交金额达429.66万元;当天收盘价为11.12元,大宗交易平台成交折价8.00%。此次减持后,山东信托持有公司股份为1078万股,所持股份低于总股本的5%。这是该公司今年4月的第四次大宗股权抛售,当月累计共成交了1122万股,套现达11689.56万元。
“上市公司股东以质押股权抵债的方式,再由信托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抛售,这样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0%股权的大规模套现前所未有。”北京一家信托公司副总裁说。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公告显示,山东信托通过大宗交易于4月2日、3日、10日分别以每股均价10.44元、10.42元和10.23元,减持600万股、450万股和30万股,合计减持1080万股。这4次交易的卖方席位均为国海证券济南济安街证券营业部,买方席位为东方证券上海裕通路证券营业部。
“交易价格在公司净资产附近,跟公司的基本面没有关系。”该公司董秘办公室人员介绍,山东信托持有的股权来自该公司二股东的债务质押过户。根据法院民事裁定书,因借款合同纠纷,该公司二股东所持公司2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0.19%)于3月14日以非交易形式过户给山东信托。
公告显示,2011年6月底,为补充流动资金,该公司二股东以其持有的2200万股为质押向山东信托申请贷款,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质押期限自2011年6月27日起开始。这笔质押在2011年6月底时公司股价约17元/股,按照业内普遍的中小板股票质押率不超过4折计算,融资额不超过1.5亿元。但这一数据记者多次采访均未得到山东信托证实,相关信托产品的信息也没有公开。
颇令人费解的是,查阅该公司2012年年报可以发现,二股东所持的其余3200多万股流通股并未被质押,理论上可通过追加质押股份的方式避免被强制处置。而且,其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提前回购所质押的股份。此外,该公司二股东和三股东所持股权在2011年4月就已经解禁。2011年6月公司实行了10转10派3的分红。分红之后,第三大股东开始减持,2011年7月8日至8月22日,该公司三股东在二级市场卖出400多万股,卖出股票平均价格超过18元/股。该公司二股东为什么没有选择直接减持筹资,而是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按当初17元/股左右的价格,到目前10.4元左右的减持,如果算上股权质押的利息和手续费等,获利减少1.8亿元以上。对于该公司二股东的“不作为”,有人认为其资金链高度紧张,已无力“拆东墙补西墙”。在3月的公告中,该公司二股东表示,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也有人认为其中可能另有玄机。从大宗交易来看,1122万股接手者均在同一家营业部,但不止一个人,否则应该已经超过5%必须公告。
CFP图片
ST质押游戏“危险” 多家信托“沦陷”
山东信托在上述股权质押中只是“虚惊一场”,但一些信托公司在股权质押的游戏中就难以“全身而退”了。一旦上市公司股东没钱赎回,信托公司也无法处置质押的股权,将陷入进退两难的窘境。比如质押股票是限售股,股价跌破警戒线和止损线时,上市公司的股东无力继续追加质押,而质押在信托公司手中的限售股并不能很快地变现,信托公司就此陷入“死局”。
深陷偿付危机的ST超日4月24日再度发布风险警示称,因公司2011年度亏损,且预计2012年度公司亏损13.69亿元,因此,“11超日债”将被实施停牌。深交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同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倪开禄及倪娜收到的木里煤业发来的函,公司于2013年1月30日披露的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现暂停执行。这意味着ST超日很可能走入穷途末路,而多家信托公司因股权质押深陷其中,至今未能解除质押。
Wind数据统计显示,自2010年11月上市两年多以来,ST超日共进行了25次股权质押,出质人均为控股股东倪开禄父女,涉及10多家信托机构及自然人,融资对象以信托公司为主。其间,共有包括国元信托、联华信托(后改名兴业信托)、厦门信托、中融信托、苏州信托在内的7家公司为其成立过股票受益权信托。公告显示,除兴业信托全身而退外,其余6家信托公司均或多或少身陷其中。
公告显示,大股东倪开禄持股基本上处于质押状态。截至目前,股价已经跌去60%以上。更可怕的是,由于资金链断裂,倪氏父女已无力追加质押,又因限售无法处置股权,一切所谓的“安全措施”已经形同虚设。
与此相似,山东信托承接另一家创业板光伏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质押股权融资也面临风险。2011年9月,山东信托与这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集合资金信托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公司1250万股限售股及其派生权益提供履约担保。
该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显示,以1亿元信托资金申购信托份额,通过信托计划购买这家光伏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1250万股股票的股权受益权,发行时间为2011年10月18日—11月8日,预期的收益率在8.8%-9.5%,质押价格8.00元/股。
在质押之初的2011年10月18日左右,这家光伏公司股价在18元以上,1250万股的市值达到了2.25亿元,为项目总发行金额1亿元的2.25倍。而4月24日该公司股价收盘不到6.2元,早已跌破质押价格,1250万股的市值不到8000万元,缩水超过64%。因此,2013年1月10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表示,计划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600万股公司股票,目的为资金周转。2月6日,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有关人士坦承,实际控制人之所以减持是因为信托的关系。
“由于风险太大,无法把握,我们对创业板和ST这类公司股票质押是坚决不碰的。”北京一家信托公司风险内控负责人说,但有一些激进的信托公司在玩“这种危险的游戏”。
Wind数据显示,重庆信托2013年1月承接一笔15610.3万股ST股票的质押,湖南信托2012年1月承接一家ST股控股股东4500万股限售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7%)的质押。吉林信托2011年11月和12月两次承接了一家中小板公司兄弟大股东共7066万股的质押融资。此后的10个月中,因股价多次预警,该大股东先后4次追加质押股份,将1.3亿股股权质押给了吉林信托。2012年4月,该公司因连续两年亏损戴上“*ST”帽子。
全额质押恐怖 信托连连叫苦
“信托、银行、放贷人都会在协议中设置平仓线和警戒线,一旦股价跌破警戒线,质押人就要"补仓",用补钱、补股票或其他质押物来追加质押,信托公司对上市公司股价需要进行实时监控。”北京一家中型信托公司负责人说,一般的信托公司会在协议中设置警戒线,具体为股权收益回购总价款减相关托管费用现金余额后的1.6倍,差不多相当于质押股票产品成立日基准价的70%。当质押股票价格触及预警,受托人会提醒质押人密切关注质押股票的交易价格变化,并提前准备保证金。如果上市公司股价跌至平仓线,信托公司可能会强行清仓,卖出质押的股票,提前结束信托合同。
当然,质押人大多不愿因股价下跌而失去控制权,会想办法让股价处于安全线之上或者增信。但极端的市场和“黑天鹅”往往会让一些不可能变成可能,“破仓”后的兑付风险其实并不遥远,一些股价下跌非常厉害的公司会面临“破仓”风险,尤其是大比例抵押的案子。因为,一旦股价跌破警戒线,质押人将很可能陷入“无股再押”的境地。而一旦因为没有多余股份追加,或没有充足资金回购,就可能导致质押股份被强制处理。
“去年11月份,东北一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186亿股中的1.178亿股抵押融资,但抵押后才十天,这家公司股价就从抵押时的4.7元一路跌到3.7元,一度面临平仓风险。”一家股份制银行分行的负责人现在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还心有余悸。
类似有惊无险的例子还有很多。日前,一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质押给四川信托。当时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达1.53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基本上把能质押的全质押了。这家公司股价每次震荡都让信托公司捏了一把汗。河北一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8亿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99%)质押给一家政策性银行,基本上是全部抵押。“我们最怕类似的情况,因为上市公司的股票一旦出现大幅下跌,很可能遭遇平仓。如果质押股东不能按期追加股份或保证金,信托公司只能启动司法程序对质押股份进行拍卖。”一位深谙股权质押业务的信托经理告诉记者。
在每次股市大幅下跌的时候,同样备受煎熬的还有质押方,特别是那些手中已经没有太多筹码又担心丧失控股权的股东,股价持续下跌意味着信托会来上门催债。被信托要求追加担保还不是最糟糕的,就怕股价短期跌幅较大,质押股票的股东可能连追加担保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强行平仓。
“信托公司也不愿走到这一步,虽然貌似风险可控,但很多股票交投非常冷清,手里拿着那么多股票在二级市场出售冲击成本很大,我们往往找专门负责大宗交易的公司,但这类股票受制于质地和流动性,收购方给的折扣往往不理想。”上述信托公司人士也有苦衷。
“比起这些烦恼来,最让我们担心的是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信托质押变相减持。个别上市公司放任股权转手他人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股权质押融资也正在成为大小非在锁定期内变相减持的隐秘路径。”一家信托公司人士告诉记者,“信托公司对一些价格炒得比较高,泡沫大的公司股东质押的案例危险系数就很高,有的质押融资方会提出6折质押的特别要求,我们对此非常警惕。这些股东都大有来头,有可能就是一些股票的庄家,他们也会通过信托渠道打变相减持的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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