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陶君)
康强电子公告,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积极与违约方就责任追究及经济赔偿事宜进行磋商,并于2013年5月2日与汇峰投资、任颂柳签订了《关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协议书》,现就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各方一致确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
认,截至本协议书签订之日,康强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照法定及认购协议约定之方式实施完毕;康强电子组织或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侵犯汇峰投资、任颂柳合法权益之情形。
二、根据《认购协议》第九条之约定,汇峰投资、任颂柳基于自主商业判断等原因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行为构成违约;经平等协商,各方一致同意,汇峰投资、任颂柳以向康强电子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赔偿金作为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
三、各方协商一致,综合汇峰投资、任颂柳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给康强电子带来的募集资金减少、融资成本增加、商业机会减损等原因,违约赔偿金确定为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万元)。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一次性付至康强电子指定账户。汇峰投资、任颂柳对上述支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因行情不好,二级市场股价低于拟定增发价格事件屡见不鲜,某些承诺参与方随便放弃已经承诺的定向增发项目,受到追究责任理所应当,资本市场是讲诚信的。
作者:陶君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