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丁书苗之女侯军霞等5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他们被控非法经营罪,这是《刑法》设立非法经营罪后,首度适用于此类行为的指控。此前,丁、侯母女为帮刘志军“捞官”被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4400万元及沃尔沃吉普车一辆。
与侯军霞一起受审的还有江西南昌赣鹏集团原董事长胡斌等四人,指控罪名也为非法经营罪。据悉,检方指控的涉案金额为30亿元。
审理的非法经营案的5名被告人中,侯军霞被列为第四被告人,其余被告人多是在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担任“中间人”角色的相关人员。
根据被告之一刘琳此前在侦查机关供述称,他曾承诺,可以让何洪达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承认拿了4400万和一辆车。但庭审现场时,其称“我一直没有承诺自己能办此事,他们也不认为我能办,我只是一个传话筒、传钱筒”。
何洪达原是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涉嫌严重违纪,2007年12月被调查。刘志军担心何交待出关联到他的问题,于是找到丁书苗运作,希望让何洪达不被移送司法机关或受到较轻处理,并为自己转地方活动。
3月13日,嫌疑人之一的刘琳在法庭供述,2008年年底,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找到他,“我母亲丁书苗有件事受领导所托,要托关系看能不能让何洪达减轻处罚。”
刘琳称,当时侯军霞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两页材料给他看,“何洪达在接受审查时不仅不配合,还吞牙刷,可能要被判处无期徒刑,所以想让何洪达被判处有期徒刑10至15年,如果能找到人,可以拿2000万元作为使用经费。”刘琳说,他当时说考虑考虑,回家后他就想到了北京华企投资有限公司总裁陈建威。
当时,刘琳和侯军霞在一起吃过饭,刘琳说自己的车总是坏。然后侯军霞就让他开她的车,后来还把车过户给了他。“大概是80万,她说我为她弟弟办移民的事情也不止花了这么多钱,就没有要这个钱。”
当晚,刘琳就打电话给陈建威,陈说考虑考虑。几天之后,陈建威打来电话,说可以办这个事情。然后刘琳就安排陈建威与丁书苗、侯军霞母女俩见了面。丁书苗说,只要能让何洪达减轻处理,钱的方面不用担心。刘琳说,丁书苗母女给了他4400万元,1400万元给了陈建威。2009年年底,何洪达被判14年。
事后,丁书苗称领导(刘志军)对此事很不满意。
作为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丁书苗尚未被起诉。不过,她的人生注定已无法改写。
2011年2月的一天,刘志军被控制。当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共中央委员、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目前,刘志军仍羁押在秦城监狱,对于跟丁书苗母女之间的关系,他只是避而不谈。而侯家也无法再打通丁书苗的手机了。
落马后,刘志军曾有段话描述这种赤裸裸的关系——他帮助丁书苗把企业做大做强,是为自己的仕途打造经济基础,以备在他需要的时候,丁书苗能为他奔走,并用金钱铺路。
对于丁书苗来说,这样的注解直接得让人尴尬。
据《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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