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黄胜受贿案:权力的可怕“反噬”
2013年4月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黄胜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21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黄胜的刑事责任。(5月3日法制日报)
权力像一块吸铁石。因为权力,官员掌握了更多的资源、获得更高的地位、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对社会各方各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社会物资不够充沛、市场分配不够完善、部分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权力更是深刻的影响着利益分配。也是因为权力,官员群体总是会成为社会的焦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引起人们的大力追捧。官员手中的权力,像一块吸铁石,牢牢的将社会目光聚集。
权力“反噬”着官员。权力这块吸铁石,在为官员吸引大众目光同时,也乘机反噬着部分自我约束不强、权力驾驭能力不够的官员。如果官员不能很好驾驭权力,任由自己的权力私欲肆意扩张,必将导致自我意识被权力意识侵蚀,丧失自我、丧失信仰追求、丧失为民服务信念,逐渐被权力左右、束缚,受权力的“反噬”,最终走上歧途。
官员应小心权力的“反噬”。官员个人来讲,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权力意识,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坚定信念、清醒头脑,让处在权力中心的自己,能够始终坚持理想信仰、坚持以权为公、坚持为官宗旨。并且不断提升对权力的驾驭能力,要将权力与自我剥离开来,清醒认识到权力、岗位、个人三者关系,在岗位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力,杜绝带着权力“下班”。社会角度来讲,需要形成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将权力曝光在阳光下,让权力在“轨道”上运行,进一步规范权力的使用,对官员是进一步约束也是一种保护。同时加强对官员干部的党性教育、为民服务意识教育,形成权为民所用的大环境,切实推动在法律制度管控下的权力充分透明、群众充分监督。
只有权力真正受到管控,权力真正为民服务,人民群众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官员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才能真正摆脱权力的“反噬”。
文/路人甲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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