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方丽
一则信托产品宣传短信,揭开目前信托产品推介存在的一些虚假宣传现象。该短信宣传信托产品由央企担保,但实际上担保方并非央企。证券时报记者发现,目前一部分信托产品宣传上确实存在一些盲区,类似“虚假央企”情况并不少见,多见于某些网站和短期。因此,投资者对于信托产品的选择,不能只看推介材料,一定要以信托合同为准。
假央企现信托推介宣传
“xx信托计划,两年,年收益9%至10%。一级资质,项目股权质押,央企担保,政府回购。”证券时报记者日前收到这样一则短信。
记者查看这一信托计划的产品说明书显示,这款产品计划募集人民币3.6亿元,由某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为该信托计划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还有两位个人为该信托计划提供不可撤销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产品推介材料也显示,某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为央企,始创于1992年1月21日,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建设部原直属企业,1992年由李鹏总理亲自为公司题名。显然所谓的央企担保说的就是这家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不过,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所公布的115家央企名单里,证券时报记者并未发现该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的名字。这家公司网站,也未宣称自己是一家央企,只显示是国家建设部原直属企业,是为探索城市(区域)建设和建筑业改革,并为实践城市运营、工程总承包和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而设立的现代化企业。而且,该信托产品说明书中也未显示出某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央企,央企担保的宣传只出现在部分推介材料里。
审核合同最关键
记者发现,这并非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有限合伙企业产品也进行“虚假央企”宣传。投资者对这类虚假宣传的信托产品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产品须保持警惕。
上海一位第三方人士表示,曾有一款产品想借助他们发行,但发现他们在推介材料中提及央企担保,但实际上并非央企担保,因此拒绝他们代销的要求。不过,这款有限合伙产品也逐步在部分网站上删掉了所谓央企担保的宣传语。
信托产品以高收益吸引力众多的投资者,但合法销售是至关重要的,不能在宣传过程中有任何虚假成分。目前看,信托产品除了依靠信托公司直销外,银行、券商等也代销这类产品,不过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成了信托销售主力军,尤其是对于一些难发的有限合伙产品,不少都是第三方理财机构去销售。
有人士认为,第三方理财机构良莠不齐,可能有些第三方机构存在一些“在销售的时候有欺诈的成分在里面。”但也有机构人士表示,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产品信息一部分直接来自信托公司,另外有些是来自其它的信托网站。正常情况下,第三方机构应该不会去改这种信息,因为简单的欺骗很容易被揭穿,这样一来等于自己在砸自己的牌子。虚假信息的来源很难查出来,可能是某些个别人员造假。
不过,记者发现,目前一些网站信息和短信息存在一些重收益轻风险的问题,而且有些宣传语过于夸张,但“造假”的情况比较少见。
上述第三方理财机构工作人员提醒,投资者对于信托产品的选择,不能只看推介材料,一定要以信托合同为主。
作者: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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