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食品增值税可按小规模纳税人缴增值税
2013年05月08日1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就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问题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下发以后,由于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9条的规定理解不同,各地执行不尽一致。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记者蔡岩红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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