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现遇克隆卡 49万元被冻结
2013年05月10日08: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利用POS机套现属违法行为,可出于照顾朋友的关系,在东莞做生意的黄先生冒险给顾客违规套现49万元,不料对方用的是克隆卡,银行拒付该笔套现款。昨日,笔者从东莞市第一法院获悉,黄先生诉请相关赔偿损失的要求已被驳回,要拿回已被冻结的49万元,黄先生只能等使用克隆卡的罪犯落网之后啦。
黄先生是东莞市内一家酒类商行的老板,此前,为方便业务经营,他在店里安装了N银行东莞分行提供的POS机,成为该行受理人民币卡业务的特约客户。案发前,黄先生的一位朋友称,有朋友单位需要购买大量烟酒,但需要套一些现金用于其他开支。黄先生称,为了照顾朋友关系,他没有多想便表示同意。
2012年7月3日中午,黄先生的朋友带了两名男士到商行消费,其中一名自称“李汉”的男士持一张Z银行信用卡进行结算,黄先生将该信用卡在POS机上刷卡后,POS机显示账号与卡一致,随后,黄先生录入交易金额49万元后叫“李汉”输入交易密码。
POS机显示交易成功并自动打印出消费凭证,黄先生将消费凭证交给“李汉”签名确认。经核对无异后,黄先生支付“李汉”现金45.7万元,并交付价值3.3万元的物品。随后,黄先生操作POS机的管理结算功能,POS机打印出结算总计单,显示金额为49万元。次日,N银行东莞分行工作人员致电黄先生,称上述这笔49万元的消费有问题。
同年7月6日,N银行东莞银行告知黄先生由于该笔交易涉及刑事案件,相关款项已被公安机关冻结,故拒绝支付该笔交易款项。此后,黄先生与N银行协商无果,于是以银行结算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N银行东莞某支行赔偿损失49万元及利息。
法院经调查发现,原来“李汉”使用的Z银行信用卡系克隆卡,该卡真正的持有人是远在安徽省安庆市的胡女士。胡女士在信用卡被盗刷后,收到Z银行发来的短信得知信用卡遭盗刷,并马上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菱北分局受理该案后展开侦查,并向N银行东莞分行发出《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案涉银行卡支付给黄先生所在酒类商行的人民币49万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涉案款项仍由公安机关冻结。记者黄少宏 廖蔚
作者:黄少宏 廖蔚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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