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今日下午宣布,将出资3亿元,设立
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下称基金),委托基金管理人60天内按照流程完成补偿金额的计算、与投资者和解的达成及补偿金的划付工作。这是国内第一个由中介结构主动出资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案例。
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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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此案的律师表示,作为万福生科上市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虽未能充分勤勉尽责,但能站在投资者角度设计出这种开创性的方案,很有诚意,也算是给了投资者一个不错的交待。
记者获悉,为保证基金具有足够公信力,平安证券仅作为基金出资人,基金日常管理均委托给由国务院批准专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设立的中证投保基金公司。基金方案在论证过程中广泛征求了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法学界学者和专家、实际参与同类案件审理的法官和律师、投资者和社会舆论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等机构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充分补偿投资者,便利于投资者简化操作。中国
建设银行将专户管理该基金资产。
证监会早前通报称,万福生科案造假手法隐蔽,资金链条长、时间跨度长,涉及300多个个人账户。该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违规披露信息犯罪,将尽快按法定程序依法处理。
平安证券董事长兼CEO杨宇翔表示,此次万福生科造假事件造成的最严重后果体现为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万福生科投资者是无辜的。只有投资者利益补偿问题更高效更充分地得到解决,整个事件才有机会真正得到妥善解决,公司才能真正履行应有的责任,才能够真正表达公司知错、纠错、弥补过失的诚意。所以,公司愿意以实际行动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在补偿对象及金额的认定上,平安证券表示基金仍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具体到万福生科案件,其虚假陈述涉及4个关键时点,即2011年9月14日为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实施日;2012年9月15日为被立案稽查公告日;2012年10月26日为2012年半年报虚假陈述更正日;2013年3月2日为2008年至2011年财务信息虚假陈述更正日。
投资者依据虚假陈述信息买入,并在上述后三个关键时点被揭露或更正之后股价下跌,继续持有或卖出股票,导致投资者遭受实际损失,此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从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期间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26日、2013年3月2日三个关键时点中任一时点持有万福生科股票的投资者均属于该基金的补偿对象。在认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之后,基金将按照对每位投资者最有利的情形计算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补偿支付的具体流程与操作要求,基金将后续发布公告。
“坦白说,一下子拿出3个亿,对公司来说,确实是一个很艰难的决定,但反过来看,深深痛一下并非坏事,我们认为花这么一笔钱,能换取一个深刻的教训,能把大家的共识统一到新的模式和方向上,还是值得的。”杨宇翔坦承。
业内人士表示,证券市场虚假信息披露造成的投资者损害赔偿问题,一直很难妥善解决,整体赔付率相对偏低,投资者的利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平安证券主动偿付投资者的行为具有积极意义,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市场秩序的规范都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诉讼外自行和解的方式值得肯定和鼓励。
作者:沈安贝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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