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调查刘铁男为实名举报打气
12日,中纪委传出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去年12月6日,媒体人罗昌平以微博公开方式,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然而,此后,除3月底的一则刘铁男不再担任能源局局长的人事变动信息外,实名举报刘铁男的后续进展难为外界所知。
长时间的沉默,逐渐累积起民间猜测和遐想。一些见诸网络的情绪性表达包含着几点不可回避的疑问,如官方有没有对几项举报问题加以核实,即到底查不查的问题,又如刘铁男是不是不在反腐追查对象之列,即查谁不查谁、“区别性”反腐的问题。而调查刘铁男,无疑是一个有力的回应,它表明,作为反腐的方式之一,举报这条渠道并未堵塞,纪委监察部门会认真核实举报,不让其寄托的反腐期望轻易落空。
就在罗昌平微博举报当天,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罗举报所言纯属污蔑造谣,能源局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被举报者当然有权运用法律维护权益,但过去几起著名的“合法化”报复举报者的案例,给举报者安全、信心和举报制度蒙上了深深的阴影。举报前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郭光允,举报前安徽阜阳颍泉区区委书记张志安的李国福,都曾身陷囹圄,李国福甚至蹊跷死于狱中。
保护举报人安全,恢复人们对举报制度的信心,成为人们对反腐力度与制度推进的重大期盼。中央纪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张少龙不久前表示,今后将积极推动举报人保护制度的修订完善。从本次罗昌平举报问题的处理方式来看,维护举报人权益,积极展开调查核实的做法已经融入到日常实践之中。
应当说,网络公开举报还不同于一般的实名举报。它在正常的隐蔽式举报之外,先于调查核实的将问题公开。这容易导致两种情形,一方面,一旦举报内容失实,举报人要承担轻则民事侵权,重则诽谤、侮辱刑责;另一方面,由于举报人真实身份与举报内容一同曝光,大大增加了举报人的人身风险。举报者甘冒此险,关键在对纪律监察部门的信心问题,如果举报如同石沉大海,或者举报信息竟然为被举报者知悉,诉诸公开舆论实为不得已之举。
也要看到,作为一次成功的实名举报,扎实的材料、详尽的事实,这些不容忽视的要素,都是促使中纪委展开调查的关键。在这个意义上,罗昌平的举报本身,又是一个良好的范例,于民间举报而言,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鼓励举报,但也要防范借举报泄私愤,或者道听途说传递虚假信息。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新一代领导集体不断发声反腐,它与当下民间普遍存在的对腐败极度厌恶的情绪相呼应。包括门户网站开辟网络监督专区在内的各项措施和行动正在有序铺展。罗昌平举报刘铁男一事恰恰出现在这个时间点上。某种程度来说,怎么对待这次举报,检验着政府反腐的决心。因此,调查刘铁男传递了打击腐败绝不手软的信号。同时,它给其他民间举报树立了信心。
以具有范式意义的反腐胜利为契机,在民间反腐热情高涨与官方积极调查的互动中不断推进反腐工作,进而在此基础上构建防止腐败的制度堡垒,把权力关进牢笼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长江日报 付小为)
编辑:宗夏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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