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尔德 北京报道
2012年四种约束性污染物减排的考核结果出炉。
5月10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环保部常务会议上透露,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监察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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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完成情况、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显示,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423.7万吨,同比下降3.05%;氨氮排放总量253.6万吨,同比下降2.6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17.6万吨,同比下降4.5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337.8万吨,同比下降2.77%。其中,前两项为水污染主要指标,后两项为空气污染主要指标。
与2012年初预定的2%、1.5%、2%和零增长的减排目标相比,前述四项污染物均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周生贤强调,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1年增长5.73%的基础上,今年一举出现拐点,实现了四项污染物同比均下降的良好局面。
对此,环保部一位官员对本报解释,氮氧化物的排放之所以出现拐点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脱硝电价补贴的落实。“电力行业是氮氧化物的排放大户,在2011年11月底国家出台电厂脱硝电价补贴之前,燃煤电厂对上脱硝设施积极性不高,而新出台的脱硝电价补贴对电厂的激励,在2012年释放出来了。”
不过,周生贤同时指出,有少数地方和企业在总量减排工作中存在着突出问题。
5月14日,环保部公开通报了2012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贵州省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因对电力行业脱硝脱硫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自公布之日被起暂停审批燃煤机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
同时,内蒙古巴彦淖尔、河南濮阳、湖北襄阳、广东揭阳、海南东方、甘肃武威6城市因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自公布之日起被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
《通报》还提出,对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的天津北辰区大张庄风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等16家企业和南宁市造纸行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
河北钢铁集团等15家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其中享受脱硝电价补贴的,按规定扣减脱硝电价款,并予以经济处罚。
环保部表示,将跟踪上述地区和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结果的汇报》将在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预计要五六月份。”前述环保部官员称。
作者:王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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