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公告称,为了获取优质土地资源,充实土地储备,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受让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城区内的部分土地开发权。此次交易价格为66.26亿元,溢价率达到1467%。
高价受让集团土地
根据公告,此次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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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的地块包括华侨城中心花园、华侨城大厦、西北片区和天鹅湖2号等4宗地,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约为52.92万平方米、规划商业及商业配套建筑面积约为17.10万平方米。受让地块的账面总价值为4.23亿元,账面净值为4.23亿元,评估价值为66.26亿元,增值率为1467%。
对此,华侨城表示,增值原因主要为土地原始取得成本过低;近年来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导致地价有大幅上涨,区位经济运行发展状况良好,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度较高,人口密度增大,居住及商业用房的需求量增加,导致地价有大幅上涨。
根据安排,协议签署后十天内,华侨城房地产向华侨城集团支付33.13亿元。协议签署一年内,华侨城房地产向华侨城集团支付33.13亿元。协议签订及按前述约定付清首笔款项后,华侨城房地产即取得相应地块的开发权。
公司称,获取上述地块后,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逐步开发。由于开发周期和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且该事项不对公司当期业绩存在重大影响。
“旅游+地产”已经成为当前华侨城的主要经营模式。从公司2012年年报看,旅游综合业务收入为104.6亿元,房地产业务收入为112.56亿元。截至2012年年末,公司旅游综合业务配套地产储备面积为565万平方米,房地产业务储备面积为200万平方米,而这一土地储备规模与动辄上千万平方米储备的大型开发商相比并不占任何优势。显然,这也是此次公司向集团“高价”买地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公司规划,2013年度,公司旅游综合业务配套地产与房地产业务计划开工面积为96万平方米,计划可售面积为168万平方米。
集团追加回购承诺
在宣布土地购置计划的同时,公司还公告了控股股东对2009年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转让资产权属完善情况的补充承诺。
资料显示,2009年11月,华侨城A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转让资产中的位于华侨城片区内共计585处、总面积71.60万平方米、总评估值14.13亿元的房产尚需进一步完善权属手续。
根据公告,目前华侨城集团已办理完毕大部分房产的权属证书,尚有少部分房产的产权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对此,华侨城集团表示,公司对于截至2011年12月31日确认无法办证的合计78处,建筑面积合计4.15万平方米的房产于2012年中期实施了回购。截至2012年12月31日,无须办证和已办证的房产合计344处,建筑面积合计30.37万平方米,已按照承诺完善了权属手续,由华侨城A持有;暂时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29处,建筑面积合计29.36万平方米,由华侨城A持有。此次华侨城补充承诺的对象为59处,建筑面积合计6.36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77亿元尚在办证的房产;承诺办证期限为2年;如未能在承诺的期限内取得该等房产的相关权属证书,华侨城集团将于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购回仍未办完权属证书的房产。
此外,截至2012年12月31日,华侨城集团确认有合计75处,建筑面积合计1.36万平方米的房产今后无法办证,集团承诺在2013年6月30日前进行回购。
本报记者 于萍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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