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资管研究中心 邱晨
半个月后,券商资管的大集合产品将告别理财市场的舞台。然而,目前正处于运作期的大集合产品将面临怎样的命运?
记者从业内获得的最新消息显示,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大集合产品存量转化问题,并可能将实施两种通道并行。
据悉,已发行的大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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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可以通过修改产品条款,将其转化为符合基金法的公募产品;此外也可以选择继续运行,等待存续期结束后,自然终结。而产品管理人可以在征求了投资者意见以后,自主选择。
两套方案并行
新修订的基金法将在6月1日正式实施,但直到目前,监管部门对于券商大集合存量产品如何改革,仍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券商资管人士,也只能通过揣测或从监管部门打听消息,来获取一些信息。
“我们之前从监管层得到了消息是两套方案并行”,东方证券资管业务人士告诉记者。
据上述人士透露,监管部门正在内部讨论,具体的规定有望在近期内推出。
事实上,对于券商大集合产品来说,由于行业和产品的复杂性,并不适合实施一刀切的政策。
“一些中小型券商资管业务根本没有达到申请公募业务的资格,因此这些券商的大集合产品肯定没办法转公募”,某大型券商资管业务人士称。
根据证监会今年2月18日颁布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需要符合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低于20亿元,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等多个条件,才可以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目前符合上述条件的券商只有十多家”,上述资管人士称。
另外,若大集合产品不转成公募也同样要面对违背基金法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券商管理的大集合理财产品当中,许多产品在设计制度上都有悖于即将实施的基金法。
“券商资管的很多产品都有自有资金参与,同时向投资者还承诺保本,或以自有资金填补亏损。此外,许多券商资管产品都设置了管理人的业绩提成,而这些都是不符合基金法对公募基金的规定”,深圳某券商资管业务人士称。
在这样的背景下,监管部门很可能会选择折中的方案,即两个通道并行,允许券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征求了产品投资者的意见后,自由选择。
然而,这种处理办法却遭到了质疑。
有券商资管人士表示,如果给自由选择的权利,那么无论是券商抑或是投资者都不愿意转公募。首先券商资管肯定不愿意放弃大集合产品具有的超预期收益提成条款,而作为投资者,也不希望券商作为管理人撤走自有资金。因此,在自由选择的情况下,券商自发性的修改大集合产品条款的可能性很小。
转公募诸多疑问
而截至目前,券商资管业内还在等待监管部门尽早明确和出台相关规定,以便及早做好准备。
“现在觉得很迷茫,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大集合产品要不要转公募不知道,如何转也不知道”,深圳某大型券商资管营销部门负责人称。
据了解,目前大集合产品到底如何转公募困扰着券商资管。
“我们希望监管部门能够组织一场,由机构部和基金部牵头的通气会,告诉大家下一步该怎么做。同时,尽快出台相关的工作指引”,上述券商资管人士称。
事实上,由于券商大集合产品设置条款复杂多样,要转成公募产品,则必须修改诸多的条款。而券商在修订这些条款时,既要保证不违规违法,同时还要保证这些产品的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因此操作起来的难度相当大。
有券商资管人士举例,关于资管产品存续期和申购的问题就是一个壁垒。
据了解,一部分券商资管产品在条款上并没有设立固定存续期限,只有几个月一次的开放期。
“目前困扰我们最大的问题是,6月1日以后大集合产品还能不能接受新的申购,还是只能够赎回,令其到期后自然终结”,东方证券资管业务人士称。
此外,由于大集合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都与一般公募基金存在差别,都需要进行修订。
“特别是设置了赔付条款和分级比例比较高的大集合产品,转成公募产品的难度很大”,
招商证券资管业务人士称,
从券商资管人士反馈的信息显示,由于大集合产品转公募的程序过于麻烦,因此宁愿将精力投入在未来发行新公募产品上。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些业绩优秀的产品肯定不愿意轻易放弃辛苦建立的品牌,会考虑将这些大集合产品转成公募产品,以求延续品牌生命。而大多数的大集合产品都将慢慢退出市场。
作者: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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